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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后女孩为给狱中男友筹钱 强迫初中女生卖淫

2013年09月02日 14:05 来源:法制网 参与互动(0)

  一95后女孩夏某为了给狱中的男朋友筹集钱款,居然伙同他人强迫一些中学生卖淫,并帮助他人强奸、容留他人吸毒。近日,重庆市长寿区法院以强迫卖淫罪、强奸罪、容留他人吸毒罪数罪并罚判处夏某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6000元。

  夏某现年18岁,家住重庆市长寿区渡舟街道。2012年初,夏某的男朋友因罪入狱,夏某觉得男朋友平时对她很好,为了让男朋友在监狱中生活的好一点,居然想出逼迫他人卖淫的方式为狱中的男友筹钱。

  2012年5月24日下午,夏某伙同李某(另处)在长寿一中门口拦住13岁的晓雪(化名),将其带到宾馆,并恐吓其卖淫,后因嫖客认为晓雪年幼,放弃嫖娼,夏某、李某强迫晓雪卖淫未得逞。

  2012年5月26日,夏某伙同陈某(另处)将一中学生晓倩(化名)骗到宾馆。陈某以介绍嫖客为条件,向夏某提出想与晓倩发生性关系,夏某表示愿意协助,并采取用剪刀持晓倩手臂、语言威胁等方式逼迫晓倩与陈某发生了性关系。之后,夏某、陈某逼迫晓倩卖淫,并收取了嫖客雷某500元嫖资。

  另查明,2012年9月6日,夏某在其租住的房屋内容还留未成人吸食冰毒和麻古。

  长寿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夏某采用暴力、威胁手段强迫妇女与他人发生性关系,构成强奸罪;采取暴力、胁迫手段,强迫妇女卖淫,构成强迫卖淫罪;容留未成年人吸食毒品,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遂以强奸罪判处夏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强迫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5000元;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6000元。(记者徐伟)

【编辑:王永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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