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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人团伙以捡钱分钱为诱饵 实施抢劫诈骗51起

2013年09月02日 20:2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石家庄9月2日电 (俱凝搏 郄世民 谷雅丽)河北省鹿泉市成功打掉一个通过诈骗、抢夺、盗窃、抢劫等多种手段实施犯罪的团伙。2日,鹿泉警方对6名嫌疑人执行逮捕。经初步查证相关案件51起,涉案金额达30余万元。

  据警方介绍,今年4月至6月份,鹿泉市公安局多次接到女性报案称,自己遇到一伙人以捡钱为诱饵,骗走受害人的现金、黄金饰品、手机等财物的情况。

  经民警详细询问案发经过,一团伙同报案人描述的嫌疑人的体貌特征和作案手段很相似,都是以“掉钱捡钱分钱”的伎俩,诱骗独行女子。“扮演失主”的男子身高有1.80米,稍胖,平头,30多岁,普通话,穿棕色夹克;“扮演捡钱”的男子身高有1.70米左右,平头,满脸麻子,40岁左右,二人骑两辆旧摩托车。

  此案引起了鹿泉市公安局的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了由20多名骨干民警组成的专案组。石家庄市公安局刑警支队专门派员指导专案组侦破工作。专案组通过案件串并、分析、研判,确定这是一个外省市有多名成员组成的诈骗、抢劫团伙,该团伙分工明确,组织严密,反侦查意识较强,作案时间常在早上7时左右。

  办案民警掌握该团伙活动规律,安排民警在易发地段蹲坑守候,8月1日发现该团伙两名成员又在获鹿镇菜市场门口出现,为了不打草惊蛇民警化装成便衣对嫌疑人实施跟踪,经过10天的侦查发现,该团伙有6人,均是河南省郸城籍人员。8月11日,专案组在石家庄市公安局刑警支队的帮助下决定实施抓捕。专案组民警兵分三路,分别在石家庄市、河南省郑州市、安阳市将王某(男,39岁)、张某(男,36岁)、王某(男,25岁)、王某(男,51岁)、王某(男,31岁)、于某(男,39岁)6名嫌疑人悉数抓获。

  经审讯,6名嫌疑人如实供述了该团伙于2013年4月至6月间以石家庄市为中心在鹿泉市、栾城县、新乐市、正定县、藁城市等周边县市流窜,疯狂实施诈骗、抢夺、盗窃、抢劫作案51起,涉案金额30余万元的犯罪事实。

  9月2日,经检察院批准,鹿泉市警方对6名嫌疑人执行逮捕。(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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