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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万富翁闹离婚被妻拘禁拳打脚踢 因争夺财产

2013年09月04日 09:41 来源:中安在线 参与互动(0)

  灌辣椒水,逼吃芥末,拳打脚踢……六安的千万富翁张某怎么也没想到,结婚才一年多的妻子刘某竟带着6名男子将自己关起来,逼迫自己交出字画和财产等。昨日上午,合肥市蜀山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庭审中,夫妻俩互相指责对方结婚是别有企图。张某称妻子是图他的钱;刘某则指责称,张某是图她的汉代碗等古董、张大千等名家字画。

  惋惜 结婚一年夫妻因财产反目

  昨日上午9点,刘某和其他6名被告男子被带上法庭。据法庭核实,第一被告人刘某,与张某系夫妻关系,阜阳人,今年43岁,是一家酒店用品管理公司的法人代表和总经理。第二被告人与第三被告人分别为某物业公司的经理和副经理,另4名被告均为该物业公司的保安,其中最小的刚满18周岁。

  记者了解到,张某是六安人,家产千万,曾结过一次婚。2011年1月,张某在合肥期间,经亲朋介绍认识了40岁出头的刘某。2011年5月,两人登记结婚。2012年5月,张某起诉至法院要求解除与刘某的夫妻关系,同年6月法院判决不准二人离婚。

  检方指出,在法院判决下达之后,两人因财产问题多次发生争吵,张某拿走了一些属于刘某婚前个人所有的字画、古董。2012年5月19日,张某又叫上公司会计郭某一起将灵璧石、酒等物品从俩人的共同住所搬离。

  刘某多次向张某索要其拿走的物品未果。为了要回自己的东西,刘某向两名朋友求助,希望帮助要回自己的东西。

  惊悚 丈夫被妻拘禁遭拳打脚踢

  刘某的两个朋友是一家物业公司的负责人,他们找来公司的4名保安,2012年11月4日,刘某一行7人赶到六安寻找张某。次日18时许,7人在张某公司门口将其和会计郭某强行拖上面包车。在车上,刘某对张某进行打骂,为防止郭某报警,将其手机卡拔出扔掉,在回合肥的高速服务站让郭某下车。当晚,刘某等人将张某带至位于合肥的家中,由7人轮流看守。

  看守期间,刘某等人用灌辣椒水、芥末、扇耳光、拳打脚踢的方式对张某进行殴打。刘某还让人脱了张某的衣服,用大头针做了一个“钉板”,强制张某蹲马步逼迫他归还搬走的古玩等物品。

  张某说这些东西在妹妹处,之后刘某就打电话要求其妹妹开车将全部东西和曾经打给张某的80万借条一起带到合肥来。在此过程中,刘某还拿走了张某随身携带的银行卡,并逼迫其说出密码,将卡内的42万余元取出转到自己的账户内。

  2012年11月6日12时许,公安机关接到张某家人的报警后将张某解救,同时将被告人刘某等七人抓获归案。经合肥市公安局刑科所鉴定,张某的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结果 7名被告认罪被害人提异议

  当庭,检方播放了一组视频、音频证据。在一段监控录像中可以看到,张某带着几人从两人居住的合肥市合作化南路的家中搬出灵璧石、字画等物品。而在另一份音频资料里,能够清晰地听到刘某在电话中要求张某妹妹开车带上自己的全部东西和曾打给张某的80万元欠条前往指定地点接人。

  检方认为,被告人刘某未能正确处理夫妻财产纠纷,为索取债务,伙同6名被告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非法拘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对于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和罪名,7名被告当庭都表示没有异议,都愿认罪。

  被害人张某则对非法拘禁的罪名表示异议。张某称,自己在被控制时,刘某逼迫自己要了字画、车辆等,应以绑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现场

  双方各执一词互相指责

  张某和刘某曾是恩爱夫妻,如今却反目成仇。在法庭上,刘某表示后悔:“我只是想要回自己的东西。”而张某的说法却截然不同,双方各执一词。

  冲突一:结婚只为图财?

  在法庭上刘某说,自己和张某是姑姑介绍认识的,两人都有孩子。认识了三四个月就步入了婚姻殿堂。然而,婚姻仅持续了一年,两人的关系就急转直下。张某为此向法院提出了离婚。张某说,结婚前,妻子温柔体贴,自称“官二代”,学历高,这让他很满意。

  结婚后刘某却常因金钱问题与他争吵,让他感觉很失望。“三天两天问我要钱。”张某称,“她结婚后花的钱几乎都是我的。”

  刘某则回应,“他是冲着我的古董才和我结婚的。”刘某回忆,“2012年5月,张某起诉离婚时,我在国外。我找姐姐姐夫在家照顾孩子,张某则赶走了他们,然后搬走了古董等。”

  冲突二:古董字画被强行拿走?

  “张某搬走的有灵璧石,两个汉代碗等古董,还有张大千等名人字画,光字画就价值约3千万元。”刘某说,这些字画是祖父辈留下的,还有的是亲戚放在她那的。法官追问刘某父亲以及祖辈的职业,她表示自己父母只是普通农民。

  张某反驳,放在婚房里的灵璧石一块是自己办公室的,一块是两人婚后朋友送的,“那个汉代碗,就是个普通的碗。”张某还称,不是自己强行拿走这些古董字画的,而是刘某授意他带回六安,“她说两个碗给我的两个孩子,让我春节期间把字画装裱起来。”

  冲突三:财物属于共同财产?

  刘某当庭宣称,婚房和结婚后银行卡里的175万,系她和张某的共同财产,“我只想要回自己的钱。”而对于将丈夫非法拘禁的细节,刘某则以“不记得”回答。对于对待丈夫的方式,刘某表示只是为了吓唬张某。

  张某回应,两人从认识到现在,“只有她跟我要钱,根本没有共同财产放在一起。”

  由于案情复杂,此案未当庭宣判。(江淮晨报 记者 周勇 王凯 通讯员 蜀刑)

【编辑:王浩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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