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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男为33家公司虚开发票偷逃税160余万获刑

2013年09月04日 12:58 来源:文汇报 参与互动(0)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日前公开宣判了一起涉案金额达160余万元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法院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5年,罚金6万元;印某有期徒刑5年,罚金6万元;沈某有期徒刑4年,罚金5万元;李某有期徒刑3年,罚金5万元。

  2009年初,被告人李某联系到当时担任出纳的沈某,要求沈某为几家公司虚开增值税发票,并约定按比例收取开票费。沈某找到开票员陈某和印某,为企业虚开近500张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数额共计人民币85万余元,4人各自获取了一定数额的违法所得。

  除经李、沈二人介绍之外,陈某和印某还受领导指使和经朋友介绍为多家企业虚开增值税发票,从中收取红包。据法院调查,2009年1月至2012年4月期间,被告人陈某、印某共为33家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中陈某为他人虚开825份,涉案税额人民币89万元;印某为他人虚开686份,涉案税额人民币83.9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4名被告为牟取非法利益,为他人虚开或介绍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抵扣税款,其行为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考虑到被告人均具有自首情节,积极退还违法所得并主动交代案件事实帮助追回偷逃税款,可以减轻处罚,故依法判处上述刑罚。

  据悉,本案所涉偷逃的国家税款及滞纳金等均已补缴。涉案的33家企业中,20余家企业的涉案当事人已经被判处刑罚。(通讯员 张晓莉 记者 刘力源)

【编辑:杜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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