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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葬乐队唢呐手墓地猝死 丧事家属赔偿1.2万

2013年09月04日 14:16 来源:中国甘肃网 参与互动(0)

  受雇乐队吹唢呐为逝者送行,乐手林某却在丧礼现场猝死。昨日记者从崆峒区人民法院获悉,这起因办丧事引发的生命权纠纷案件经法院审理认为,虽然林某猝死由其自身疾病造成,但毕竟林某猝死在办丧事的吹奏过程中,和乐队领队及办丧事家属有一定牵连,这两方应适当给予赔偿。据此,法院判决办丧事家属承担10%的赔偿责任赔偿死者家属1.2万余元。

  葬礼吹奏乐手猝死

  2013年3月2日,平凉市崆峒区居民刘某亡父下葬。按照当地习俗刘某找来丧事乐队吹奏送父亲最后一程,其中乐手林某吹奏唢呐。当日下午,送葬队伍沿着崎岖山路前行,林某一路随行吹奏唢呐直到墓地,刚停下来便突然跌倒猝死。林某的家人认为,正是由于下葬的山路崎岖难行,林某还被要求一路吹奏导致上气不接下气,停下之后才不幸猝死。因此,办丧事的刘某和乐队领队陈某应该承担死亡后果并给予赔偿。2013年7月,该案一审在崆峒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法庭上被告刘某认为,自己父亲去世本来就非常悲伤,林某作为唢呐手受雇乐队来他家吹奏猝死他们也很难过。但是本质上来说林某受雇乐队,他和林某之间没有任何直接关系,所以他不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对此乐队领队陈某认为,他们的乐队都是临时搭班,有人去世才会组合到一起吹奏送葬,而且大家挣的钱一样多并没有谁受雇于谁的说法,因此作为他本人也不应该承担责任。

  适度赔偿以慰人心

  法院审理时被告提供相关证据显示,林某身体不太好患有心脏病,在林某猝然跌倒后他们也采取了抢救措施将其送往医院救治,因此他们已经尽到责任不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崆峒区人民法院一审认为,虽然林某之死是由其自身疾病所致。但林某死于履行口头民俗音乐演奏合同服务的过程中,因此和办丧事的刘某以及领队陈某有一定的牵连关系,且林某的死亡已经给林某家人造成巨大的伤痛和损失,所以被告刘某和陈某应适当分担损失。法院认为根据实际情况,陈某组建乐队作为组织者责任更大。据此判定陈某承担20%的赔偿责任,刘某承担10%的责任。昨日记者获悉,林某死亡各项损失12万余元,由此法院判决办丧事的刘某赔偿林某家属1.2万元,乐队领队陈某赔偿林某家属2.4万元。(西部商报 记者 宋芳科)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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