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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后女孩谎称酒店有炸弹 报假警换来一年刑

2013年09月04日 16:0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惠安9月4日电 (洪耀宾 陈玲玲)福建惠安90后女孩任某报警称“酒店里有定时炸弹”,警方立即组织百余名警力前往排查,结果是虚惊一场。笔者4日从惠安县人民法院获悉,日前任某因犯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被惠安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任某是一名90后女孩,惠安人。2012年9月11日晚,她拨打“110”,称其在惠安县螺城镇大鹏酒店七楼112包房放了两个定时炸弹,随后挂断电话,并关机。

  接警后,惠安县公安局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刑侦、消防、治安、行动技术、防爆等警种共计100多名警力前往大鹏酒店。在疏散现场人员后,警方开展了四个多小时的搜爆工作,结果没有发现爆炸物。后来,才知是任某报了假警。

  2012年11月,经司法鉴定,任某患有“轻度精神发育迟滞伴显著的行为障碍”,评定对该次作案行为具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今年3月,惠安县人民检察院指控任某犯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向惠安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庭审中,任某的辩护人认为任某患有轻度精神发育迟滞伴显著的行为障碍,且该犯罪没有造成后果,提出对任某从轻或减轻处罚。法院经审理认为,虽然任某属于限定刑事责任能力,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但其故意编造虚假恐怖信息,已严重扰乱社会秩序,故判决任某犯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法官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八条第三款规定,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在本案中,任某虽然患有轻度精神发育迟滞伴显著的行为障碍,对该次作案行为具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符合刑法规定的从轻或减轻处罚的适用条件,但其故意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的行为,已严重扰乱社会秩序,故仍对其判处一年有期徒刑。(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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