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岁男子微信找女友 骗色又骗财被判四年
2013年09月04日 17:03 来源:南昌晚报 参与互动(0)
一名仅有初中文化的47岁男子李某,自称公司老总,通过手机微信结识单身女子,用花言巧语,取得她人信任后,便以应酬等理由诈骗女子巨额钱财。9月2日,西湖区人民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
2010年5月25日,李某称其在湖北省武汉市汉口区嫖娼被公安机关抓获,以急需缴纳罚款为由,先后三次从女子黎某处骗得现金4000元。之后,李某关闭手机,与黎某断绝联系。
随后,李某如法炮制骗女子魏某63700元、樊某28000元。2012年底,李某将4000元钱还给黎某,但其余所骗现金被他挥霍一空。2013年1月,李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编辑:张海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