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重庆不雅视频案5日二审 赵红霞等三被告均不出庭

2013年09月04日 19:02 来源:人民网 参与互动(0)

  今日记者从赵红霞律师处获悉,赵红霞将不出席定于明天开庭的肖烨等六人涉嫌敲诈勒索案庭审。

  赵红霞在6月28日的一审宣判后没有提出上诉,但根据新刑事诉讼法323条规定“对同案审理案件中未上诉的被告人,未被申请出庭或者人民法院认为没有必要到庭的,可以不再传唤到庭”。为保护当事人隐私及个人信息,经律师与赵红霞本人商议,依法向法院提交了被告人不出庭的申请。

  依据新刑诉法规定,被告人没有上诉的,仍然可以继续委托辩护律师出庭辩护。赵红霞本人7月份委托智豪律师事务所的张智勇律师和彭律师继续作为赵红霞的二审辩护人。不出庭申请获准后,明日两位律师将向二审法院提交书面的二审辩护词,不再出庭辩护。

  据了解,除了三名上诉人外,此案其他几名被告均不出庭。

  此前,三名上诉人之一许社卿的辩护律师李春富向记者证实已接到法院传票,写明开庭日期为9月5日,也就是明天。

  许社卿曾被检察机关作为主犯之一公诉,一审法院在判决时将其认定为从犯。李律师透露,许社卿作为重庆不雅视频案的爆料者,对一审判决认定不服,认为当初行为目的是“反腐败”。

  李律师告诉记者,二审仍将坚持无罪辩护。

  相关链接

  2013年6月28日下午,赵红霞、肖烨等人敲诈勒索案在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肖烨有期徒刑10年;分别判处许社卿、严鹏有期徒刑4年、3年6个月;判处赵红霞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判处谭琳玲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1年6个月;判处王建军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1年6个月。一审宣判后,被告人肖烨、许社卿、严鹏当庭表示上诉。

  2012年11月20日晚,重庆市北碚区原区委书记雷政富不雅视频在网上流传,仅63小时后,雷政富被免职并立案调查。重庆市纪委在调查“不雅视频事件”中发现雷政富涉嫌受贿犯罪线索并立案调查,随后将案件移交检察机关。今年6月28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原重庆北碚区委书记雷政富涉嫌受贿一案,雷政富以受贿316万余元被判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没收30万元财产。7月3日下午,律师已代雷政富通过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向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记者 田兴春)

【编辑:王珊珊】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