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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铁道部运输局副局长苏顺虎承认受贿2400余万

2013年09月04日 19:1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9月4日,原铁道部运输局副局长兼营运部主任苏顺虎受贿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公开审理。检方指控其收受3家企业2400余万元的贿赂,苏顺虎当庭表示,检方指控的犯罪事实是属实的,不会上诉。此案将经合议庭评议后择日进行宣判。图为苏顺虎在庭审被告席上。中新社发 于立霄 摄  

  中新网北京9月4日电 (记者 于立霄)原铁道部运输局副局长兼营运部主任苏顺虎受贿案,4日在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公开审理。检方指控其收受3家企业2400余万元的贿赂,苏顺虎当庭表示,检方指控的犯罪事实是属实的。

  今天13时45分,此案在二中院的第三法庭开庭审理,该法庭仅有14个旁听席,媒体记者坐在第一排,苏顺虎的家人则被安排在第二排。苏顺虎身穿橙色囚衣,表情平静地被法警带入法庭。

  检方指控,苏顺虎于2003年至2011年间,利用担任铁道部运输局营运部货运营销计划处处长、营运部副主任、副局长兼营业部主任的职务便利,为山西曲沃县闵光焦化有限责任公司等三家单位谋取利益,为此收受上述单位负责人先后给予的款物折合人民币共计2400余万元。

  苏顺虎第一起受贿案发生在2003年至2008年间,接受山西曲沃县闵光焦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张邦才请托,为该公司解决煤炭运输等提供帮助,多次收受张邦才给予的钱款共计85万余元。

  第二起受贿案发生于2004年至2010年间,苏顺虎接受江西省物资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周云富请托,为该公司解决煤炭运输等提供帮助,先后收受周云富给予的款物折合人民币1194万余元。

  最后一次受贿案发生在2008年至2011年间,苏顺虎接受北京铁润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段莉请托,为该公司解决货物运输等提供帮助,多次收受段莉给予的款物折合人民币1212万余元。

  法庭上周云富书面指证称,他曾付全款以苏顺虎外甥的名义在北京购买了一套480万元房产送给苏,并给苏在澳洲留学的儿子汇款110万澳元。

  关于周云富的书证,苏顺虎辩称:“房子不是事实,从没有说过房子是送给我的。而澳元是我借的,我是准备还的。”

  现年59岁的苏顺虎,曾享受国务院政府津贴,在调入铁道部之前曾在部队多次获得嘉奖,并获得三等功二次。

  今天的庭审历时4个多小时,苏顺虎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会上诉。

  苏顺虎在做最后陈述时多次哽咽,他说:“我出生贫困家庭,兄弟8个有6人夭折,父母又常年有病,我的学习用具都是靠捡破烂换得的。我曾以优异成绩考取县城中学,19岁入党,在铁路部门工作近30年,到了晚年没有经受住经济大潮的冲击,走上了犯罪道路。”

  苏顺虎说:“我现在悔恨内疚,请求法院从宽从轻处理,给我一个悔过重新做人的机会,在我的有生之年,为国家、为铁路事业再做贡献。”

  2011年7月苏顺虎被中纪委“双规”,2012年3月12日被刑事拘留,同年3月23日被警方正式批捕。其间,因案件重大、复杂,此案曾三次延长审查起诉期限各半个月,并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两次。

  此案是铁道部系列受贿案之一,也就是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窝案之一。案发后,苏顺虎受贿的大部分款物已被追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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