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投资两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涉违法
2013年09月05日 08:51 来源:天津日报 参与互动(0)
2005年,我个人出资设立了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效益很好,因此,我想再投资设立一个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但公司登记机关告诉我不能再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我很疑惑,请问我真的不能再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了吗?
读者:刘杰
律师解答:
在您已经出资设立了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前提下,您是不能再出资设立另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
我国《公司法》第59条第二款规定:“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根据此款的前一部分之规定,您是以自然人的身份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如果您不变更现在的公司形式,是不能再投资设立一个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
国鹏律师事务所 李宁 张玉军
【编辑:张海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