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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师收回扣涉嫌受贿被捕 数额超5千元即可定罪

2013年09月05日 10:27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不是国家公务员,受贿也会触犯国家法律?昨日,罗湖区检察院披露一宗案件,罗湖区某公司的一名设计师王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回扣,且数额较大,被罗湖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批准逮捕。

  据了解,犯罪嫌疑人王某是一家服装公司的设计师,负责联系工厂为公司生产服装。2012年11月王某入职该服装公司后,联系到一家工厂帮公司加工服装,在完成加工后,工厂给予王某每件服装5元的回扣。

  尝到甜头的王某开始主动向工厂索取贿赂。后来,由于王某不断提高回扣价格以致工厂无法承担,无奈之下,工厂只能把真相告诉服装公司,知道实情后服装公司报警处理。近日,王某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办理本案的检察官表示,并非只有国家公务员才是构成受贿罪的主体。在我国刑法体系中,也存在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具体而言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检察官表示,只要受贿达5000元人民币以上即可构成本罪。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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