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表哥”杨达才案一审宣判 被告获刑14年
视频:杨达才案公开宣判 一审被判有期徒刑14年 来源:中央电视台
9月5日,陕西省安监局原局长杨达才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5日9时30分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杨达才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财产5万元,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4年。赵晨 摄 图片来源:CFP视觉中国
中新网西安9月5日电 (记者 冽玮 张一辰)9月5日上午,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陕西省安监局原局长杨达才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公开宣判,以受贿罪判处杨达才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万元人民币;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杨达才有期徒刑6年。共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4年,没收财产5万元。已退交赃款529万余元依法予以没收。(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