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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重集团原书记退赃851万存自首情节

2013年09月05日 12:58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昨日,佛山中院向媒体通报,该院近日广州广重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许扬先贪污、私分国有资产一案作出一审宣判,法院认定许扬先贪污851万多元、私分国有资产133万多元,鉴于许扬先全数退还贪污的公款,并有自首等从轻情节,遂一审判决其有期徒刑11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50万元,罚金人民币10万元。据了解,宣判后许扬先不服判决提出上诉。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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