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汕头致14死纵火案凶犯被判死刑 称是自己应得的

2013年09月06日 12:43 来源:新京报 参与互动(0)

  “汕头纵火案”宣判 纵火犯刘双云被判死刑

  今日上午10时许,备受社会关注的汕头“12·04”纵火案宣判,纵火犯刘双云被判处死刑。

  2012年12月4日,广东汕头潮南区陈店镇新溪西村一内衣作坊发生火灾,造成14死1伤。一日后,纵火疑犯刘双云被抓获并供认作案经过。

  2010年12月29日,此案在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进行审理。经审查,汕头市检察院认为被告人刘双云无视国家法律,因劳资纠纷报复他人,采用泼洒汽油的方式纵火,致14人死亡,后果极其严重,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以放火罪追究刑事责任,遂于12月17日将该案起诉至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今日,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判处纵火犯刘双云死刑。

  刘双云的辩护律师赖胜奇在接受新京报采访时称,刘双云得知自己并判死刑后,表情平静,态度也很坚决,并称很高兴看到这样的结果,是自己应得的,还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不打算上诉。

  今日下午2:30左右,赖胜奇将与刘双云会面,看对方是否还有上诉意愿。(记者 朱柳笛)

【编辑:何敏】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6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