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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贩遭城管掐脖续:当事人要求确认城管行政违法

2013年09月10日 10:29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昨日,备受关注的90后女小贩李盛燕状告广州海珠区城管执法局一案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

  此案因事发时几张照片被网友转发而引起社会关注。今年3月6日下午,年仅1岁半的小女孩目睹妈妈被城管掐脖嚎啕大哭,并与蹲在警车旁边被反绑双手的妈妈紧紧相拥。一审法院驳回了李盛燕的各种赔偿要求,李盛燕不服判决提起上诉,要求二审确认城管的行政行为违法,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抚慰金3万元。

  暂扣刀具是否有法可依

  昨日下午,双方当事人均由代理律师出庭,并对案件的几个焦点问题进行了激烈辩论:城管给李盛燕的改正时间是否充分?城管执法是否程序违法?城管的行为是否失当?城管有无人身强制权,是辩论的一个核心问题。

  在该案中,城管人员对李盛燕的刀具进行暂扣的行为,成为双方的一大争执焦点。李盛燕的代理律师隋牧青表示,“被上诉人抢刀不但违法,且工作方式明显欠妥。”

  城管方代理人称:根据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规定,城管有权扣押李盛燕的刀具。城管人员就把刀具还给对方了,是李盛燕拿回了刀还不走,没有履行自己的承诺。

  李盛燕是否受人身强制

  隋牧青称,当日视频显示,李盛燕一边抓紧时间为已付钱的顾客削水果,一边告诉城管协管人员“我做完这单生意就走”,然而协管员趁其不备抢了她的水果刀并要求其立刻离开,以致引发了冲突。

  隋牧青称,视频显示协管人员当时对李盛燕进行了恫吓、辱骂,诸如“不是看你今天带着小孩,我就扣了你”、“你个傻逼”等。隋牧青称,城管直接抢东西是违法行为。

  海珠城管在答辩状中称,李盛燕“拿起一斤多重的番石榴砸打”城管工作人员。“一名被砸中的城管还痛得捂着肚子弯下腰”,城管的代理律师称,为防止事态进一步升级,城管人员“当即对李盛燕采取控制肢体措施,隔离了李盛燕与水果刀、铁秤等危险物品”,在隔离过程中,一名工作人员与李盛燕产生了身体接触,李盛燕还不断脚踢工作人员,撕扯其制服。

  隋牧青称,“城管并无人身强制权”,并指出城管工作人员的上述行为是对李盛燕的人身强制。

  协管员是否有执法资格

  隋牧青提出,该案中掐李盛燕脖子的城管工作人员敖大挺和大部分工作人员都是协管员,不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也明确禁止协管员执法”。

  海珠城管代理律师带来了相关工作人员的执法证件,以证明其执法资格。“这个证据在一审时是否提交过了?”法官问。“没有”,海珠城管代理律师答。

  法官当庭表示,关于执法主体资格的问题,法庭已经记录在案了,对于被上诉人的执法资格证据不予接收。因为在二审庭审之初,双方均表示没有新的证据需要提交。(记者 刘冠南 黄少宏 实习生 杨鸣柳)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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