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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轻情侣欲闪婚同居后闪电分手 争夺5万彩礼钱

2013年09月10日 11:13 来源:华声在线 参与互动(0)

  “婚姻不是游戏,草率的婚姻给你们带来的不是甜蜜,而是痛苦和困扰。今后,你们一定要树立正确的婚姻观,自尊、自爱、自重,善待自己、善待人生。”9月9日,在湘潭县司法局内,调解员对年轻的马某和邱某说道。年轻与冲动不仅让彼此受伤,也打碎了他们对婚姻的向往。

  今年5月,家住湘潭县锦石乡碧泉村21岁的邱某经人介绍,与中路铺镇水口村24岁的男青年马某相识,涉世未深的两人似乎看对了眼,年轻与冲动让他们迅速订婚并同居。

  甜蜜的时光很短暂,才过了两个月,邱某与马某的矛盾就暴露出来,并且愈来愈不可调和。“他有家庭暴力,不高兴就对我拳打脚踢。”邱某无法忍受马某的行为,她丢下一句“我要解除婚约”之后就回了娘家,再也不肯与马某一起生活。

  未婚妻回了娘家,马某有些后悔,他跑到邱某家中试图挽留,让她回心转意,但邱某却怎么也不肯回头了。几次上门求和不成,年轻的马某冒火了:“你以为我是吃素的,婚不结可以,彩礼钱要退还给我!”原来,在订婚时,马某给了邱某家中彩礼钱和其它开支5万多元,看到婚结不成了,马某首先想到要把钱要回来。

  今年7月开始,马某多次组织亲友到女方家,要求退还礼金。但女方表示,同居期间她意外怀孕了,还做了人工流产,身心遭到了极大的伤害,马某不但不珍惜她,疼爱她,还对她施暴,“别说退彩礼钱,我还要你赔偿呢。”邱某的娘家人也不甘示弱,双方各执一词。

  由于男女双方居住地不同,湘潭县司法局锦石司法所与中路铺司法所联合出动,派出工作人员分别上户调解。

  “诉求要合理,不要狮子大开口,提一些无理的要求。”司法所的工作人员引导双方依法提出诉求,并适时提出调解建议,经过多次做工作,最终达成协议,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并签订调解协议,女方退还彩礼金23800元,双方婚约解除。 (湘潭晚报记者 吴珊 通讯员 郭勇)

【编辑:马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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