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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团购驾驶课程未能学车 驾校被判退款赔差价

2013年09月10日 11:15 来源:解放日报 参与互动(0)

  驾校通过京东团购招来大批学员,却因公安部驾校培训新规实施后无力消化,就拖延履行合同、单方面提高培训费,并在没有取得学员同意情况下把钱退掉以为了事。近日,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驾校除了解除合同、返还培训费用外,还需向20名报名者赔偿差价损失及误工费、交通费等因违约造成的直接损失。

  团购培训课程 迟迟未能学车

  去年10月,上海惠佳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在京东商城发布C1驾照驾驶员培训课程的团购信息,报价3578元。

  小肖比较下来,这个培训课程比别的驾校要便宜将近1000元,因此立马下手并成功订购。几天后,双方又签订了书面合同。可接下来几个月,驾校一直没有安排小肖上车学习,说是由于《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即公安部123号令实施,考试周期延长、难度增加,驾校成本增加。解决方案有两个,要么加钱到5500元完成培训,要么退款解除合同。小肖不同意,于是向京东商城投诉。可在没有征得小肖本人同意的情况下,京东商城就把钱退到了他的账户下。

  这时,小肖再找驾校沟通,人家就不理他了,理由是京东商城已经取消订单并退款,双方的合同关系解除。郁闷的小肖后来发现,跟自己一样遭遇的人还不少,大家在1号店、天猫商城、京东商城等网站上团购了这款产品,但签完合同后一直未能上车学习。与小肖不同的是,这些人一直没有收到退款。

  退款并赔差价 维权获得支持

  通过在网络论坛上沟通联络,今年5月小肖等18人共同聘请律师,就惠佳驾校不履行服务合同一事向浦东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合同,判令驾校按照目前C1驾照驾驶员培训7500元的市场价,赔偿差价损失3922元及误工费、交通费损失500元。而此前一个星期,也有3人向浦东法院起诉,因被告相同、案由一致、标的相同,法院决定对这些案件合并审理。

  庭审中,被告对原告所述事实均无异议,同意解除合同,退还费用。但同时指出,原告所称的目前市场培训价格7500元过高,实际上不超过6500元。审理中,浦东法院致函市城市交通运输管理处,咨询当前上海市C1驾驶证驾驶员培训的市场价格等相关情况。该管理处回函称:“经统计,本市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报备我处的培训价格平均约为7400元。”

  法院因此确定被告构成违约,并于近日判决其与其中的20名原告解除合同,返还培训费用,且以7400元为基准价,赔偿原告差价损失及误工费、交通费等。另有1名原告许小姐因未能证明与被告构成合同关系,法院驳回了其诉讼请求。

  连线法官

  新规实施非不可抗力

  被告称公安部123号令实施后,“新规对上车培训人员的数量进行了限制,受此影响学员不可能都及时上车学习。”被告认为,这是订立合同后出现的不可抗力。

  本案主审法官叶利芳认为,公安部123号令于去年9月公布,今年1月实施。本批案件中,原告通过网站购买被告培训课程的时间分布在去年8月至11月间,被告应预料到新规实施带来的影响并及时予以防范和应对。市城市交通运输管理处也明确指出,各驾校不能因新规实施,对已经形成合同关系的学员提高价格。“可见,被告所称出现不可抗力的理由不能成立。”(王治国 陈琼珂)

【编辑:杜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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