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他人QQ诈骗谋财80万元 男子获刑10年零9个月
中新网无锡9月10日电 (孙权)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10日审理了一起诈骗案,被告人杨某通过盗用他人QQ诈骗其他公司财务人员的方式,骗取公私钱财共计80万元人民币,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杨某有期徒刑10年零9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万元。
据了解,被告人杨某1984年生,是广西省宾阳县人。2012年11月至2013年1月间,被告人杨某采用木马程序窃取他人QQ帐号,并冒用他人身份登陆QQ帐号,以往来借款的名义先后骗取南方物流(无锡)有限公司、青岛保税区盛世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钱款,金额共计人民币80万元。
今年3月11日,被告人杨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案发后,杨某已委托其家属退赔赃款40万元。此外,无锡市公安局锡山分局还将冻结的赃款8万余元发还被害单位南方物流(无锡)有限公司。
锡山法院审理后认为,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单独或者伙同他人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法,骗取公私钱财,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遂作出如上判决。
法院方面同时提醒企业财务人员,通过QQ接受重大工作指示特别是涉及款项往来等经济事务时,一定要慎重,最好通过电话进行核实和确认。(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