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工头为融资骗贷700万无力还 获刑3年被罚50万
2013年09月12日 08:36 来源:华龙网 参与互动(0)
虚构贷款用途、提供虚假证件等,包工头韩某在拉拢、贿赂银行工作人员后,骗取银行贷款713.5万元。昨天,记者从市三中院了解到,他们对这起贷款诈骗案作出终审判决,韩某被判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50万元,并退赔违法所得713.5万元。
据了解,被告人韩某承建到某大学基建项目的部分工程后,为了筹集承建资金,2006年至2007年期间,他通过宴请和送红包拉拢、贿赂银行工作人员后,虚构其亲戚、朋友、邻居等人购车、养殖、装饰等贷款项目拟定贷款合同和担保承诺书。
在不清楚贷款合同和担保合同内容及相关责任的情况下,韩某安排其亲戚、朋友、邻居等人签字,并给予“好处费”。之后,由于找不到人帮他贷款和担保,韩某便采取向银行提供虚假身份证、结婚证和户口页等方式去完善贷款手续,由韩某代为签字。通过上述欺骗手段,他先后57次骗取银行贷款713.5万元。
贷款到期后,因无力归还,韩某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一审法院以贷款诈骗罪,判处韩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50万元;责令退赔违法所得713.5万元。韩某不服,提起上诉。市三中院近日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重庆商报 记者 陈保发
【编辑:王浩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