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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私自下河身亡 家属单位撒泼播哀乐索赔20万

2013年09月12日 10:42 来源:四川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因天气炎热,2013年8月24日晚,在南充市顺庆区滨江路某酒店上班的曾宇(化名)下班后于10点左右私自一人来到嘉陵江边洗澡,意外溺水身亡。得知情况后,死者家属每天都找酒店负责人理论,致使酒店无法正常经营,经过警方与酒店的共同努力,酒店与死者家属达成协议,补偿死者家属丧葬等费用人民币5万元。

  家属:向酒店索赔20万元

  27日上午,死者曾宇的亲属悲痛欲绝,情绪失控,都聚集在他工作的酒店门口。死者家属认为,酒店对曾宇的死亡应负有全部责任,并要求酒店赔偿各类费用20万元。“我儿子在你们酒店上班,如今出了事,应该由你们酒店负责。”围堵在酒店门口的曾宇亲属对酒店负责人说。

  酒店:大厅播放哀乐,无法正常营业

  据了解,该酒店茶餐厅的厨房是外包给赖某的,为节约承包费用,赖某自招学徒工曾宇。而曾宇又是下班时间私自一人去嘉陵江游泳,意外溺亡。因此,酒店认为自己无主要责任并表示愿意补偿死者家属丧葬费用各项共计5万元。

  记者在该酒店相关负责人处获悉,在死者家属与酒店谈判期间,为表示对死者家属的理解,酒店为其提供了免费盒饭,茶水等。但因补偿金额没有谈妥,死者亲属每天围堵酒店大门,在酒店大堂内播放哀乐,造成酒店无法正常营业。目前,当地警方已介入调查调解。

  警方:影响酒店正常营业可依法处理

  接到报警后,南充市公安局城北分局石油西路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组织开展协调工作。一方面对死者家属表示理解和同情,并制止其过激的行为;另一方面对死者家属进行耐心的法律讲解,告诉他们有意见、要求要以合法途径提出,不要采用过分极端的处理方式。

  “对于死者亲属进行围堵酒店,在大堂内播放哀乐,对酒店造成严重影响的,我们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死者家属依法进行处理。”南充市公安局城北分局石油西路派出所所长任俊革向记者介绍,数天来警方投入了大量力量对此事进行调解。

  9月4日,记者从石油西路派出所了解到,经过警方与酒店的共同努力,酒店与死者家属达成协议,补偿死者家属丧葬等费用人民币5万元。

  律师:此事件属于非因公死亡

  职工下班期间外出溺亡,单位该不该承担法律责任?四川罡兴律师事务所律师任静表示,这属于职工非因公死亡,酒店没有主责,也需承担一定的责任,对此国家也有相应规定,比如补偿丧葬费等等。

  同时,也提醒市民,很多市民喜欢去嘉陵江里游玩,如不熟悉水性,则可能处处暗藏危险,到自然公开水域游泳,最好带上游泳圈,结伴同游,不要图一时痛快,陷自己于危险之中,也让整个家庭陷入痛苦之中。(实习生 汪洋阳 记者 吴奉天)

【编辑:王浩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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