妹未为亡母出钱送终被兄告 法院判照顾母亲算尽孝
2013年09月12日 11:42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哥哥在妈妈生病期间一直为她支付医疗费,在母亲去世后也支付了丧葬费,而妹妹虽然没出钱,但一直留在母亲身边悉心照顾。后来,哥哥将妹妹告上法庭,要求她分担他为母亲支付的一半费用。昨日,佛山中院通报,法院认为无论是支付相关费用,还是留在老人身边侍奉,均是承担赡养义务的方式,终审驳回哥哥的诉讼请求。
家住顺德的阿鸿与妹妹阿影的母亲李阿姨2011年因病撒手人寰。阿鸿说,母亲生病期间的医疗费以及病故之后的丧葬费一直全部都是由他来支付,去年10月22日,阿鸿一纸诉状将妹妹告到了顺德法院,要求妹妹分摊给母亲送终一半的费用,合计2.8万元。
二审法官调取多组证据发现,父亲去世后,阿影便一直与母亲生活,母亲生病后她特地辞去工作照顾,而阿鸿基本无瑕抽身照顾母亲。
中院经审理认为,从证据看,阿鸿确实支付了母亲的医疗费、丧葬费,而阿影一直伴在母亲身旁侍奉,二者以不同方式承担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于是驳回了阿鸿的请求。(记者刘艺明 通讯员凌蔚)
【编辑:吴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