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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偷三千元流浪两年 自首后才知未被追逃

2013年09月12日 14:13 来源:成都商报 参与互动(0)

  男子自首后,其涉嫌的盗窃事件水落石出 目前,旺苍警方已将其移交仪陇警方

  因为盗窃了3200元钱,22岁的男子胡某在外隐姓埋名,漂泊流浪了整整两年。两年后,身无分文的他决定徒步回家。走到中途,饥肠辘辘的胡某难以支撑求助民警。在一碗温暖的热饭下肚后,胡某忽然流泪自首。

  然而经警方查询,当年的盗窃案因证据不足,并未将胡某列为犯罪嫌疑人……

  流浪汉到派出所“讨饭”

  从广元市到南充市仪陇县,地图上标示距离约为222.5公里,乘坐客车的车费为60元,仅需3个多小时即可到达。然而22岁的男子胡某,却徒步从广元市区沿着国道212线走回仪陇老家。

  9月8日19时许,一名双眼无神疲惫不堪的男子,来到旺苍县公安局普济派出所值班室,男子瘫坐在值班室的椅子上,对民警说:“我想回家……我饿……”男子自称姓胡,家在仪陇县檬垭乡。这两天到广元找工作毫无着落,打算返家。由于身无分文,准备从广元徒步回仪陇。

  当时,胡某已走了整整一天,粒米未进的他饥饿难忍,“想到有事找警察”这句话,一路问着路找到派出所求助“一碗热汤饭”。

  吃完饭他痛哭自首

  听闻此言,值班民警赶紧为其打来热水,从外面帮他买了热菜热饭。胡某一阵狼吞虎咽。

  半个多小时后,就在民警告诉男子已经联系上其家属时,男子却突然拉住民警的手,痛哭不已,并称自己要自首。

  胡某道出了一件往事:2011年10月中旬,当年20岁的胡某在家乡一养殖场上班。因为年少不懂事,缺钱玩耍的胡某乘养殖场老板外出之机,盗窃了场主存放在卧室的现金3200余元。他把这些钱用于上网喝酒吃饭,很快花了大半。随后,养殖场老板获知失窃后报警。没有偿还能力的胡某连夜潜逃,背井离乡。

  以为被追逃流浪两年

  胡某用剩下的钱作路费,跑到上海去打工,随后又辗转成都等地。两年来,胡某为了不被人发现自己的“过去”,甚至一直使用假名,他日夜担惊受怕,听到窗外响起警笛,都会无法入眠。若有人开玩笑时多看自己几眼,胡某也会心生疑窦,觉得是不是对方察觉了什么。且因自己无一技之长、在工地上又吃不了苦,别人不愿找他干活,胡某的收入微薄,生活过得非常艰辛,部分时间甚至处于流浪状态。每每回想起来,胡某都觉得自己当年在家乡过的日子才是悠闲安稳的。

  今年9月初,胡某到广元找工作。几天来,非但没有找到工作,自己辛苦攒的几百元钱也用完了。不愿继续漂泊的他,决定徒步回家。而正是民警端来的这碗热饭,让他心理防线崩溃,痛哭自首。

  警方调查

  之前证据不足

  未确定其为嫌疑人

  民警通过公安系统对其身份等进行查实。通过查询,并未发现这名男子的犯罪记录。根据胡某所述,普济派出所民警又与仪陇县公安局取得了联系,但仪陇县公安局并没有胡某违法犯罪潜逃的记录。原来,2011年10月,胡某盗窃后,养殖场场主确实报了警。但警方并没有确凿证据证实是胡某所为,遂没有将其确定为嫌疑人。

  胡某自首后,该盗窃事件水落石出。当旺苍警方将胡某移交仪陇警方时,胡某说:“两年的潜逃,让我身心都很疲惫,自首了反而舒坦了。”(张映君 金鑫 记者 梁梁)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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