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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冒充公安副局长骗财 花百元置办“警服警徽”

2013年09月12日 16:5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广州9月12日电 (索有为 黄彩华)广东茂名男子陈某胜谎称东莞市公安局虎门分局副局长身份,以许诺帮人迁移户口、办理房产证过户等为幌子多次开口索要受害人“好处费”高达十几万元,其中得手的8万元挥霍殆尽。12日上午,东莞市第二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陈某胜被指控诈骗罪一案。

  优惠“办户口” 一万元一个

  公诉机关指控称,2012年11月份开始,现年42岁的广东茂名男子陈某胜冒充东莞市虎门镇公安分局副局长的身份,在东莞市虎门镇先后多次实施诈骗。

  2012年11月1日,陈某胜带女友到东莞市虎门镇某卫生站找龚先生治疗颈椎病。期间,陈谎称自己是虎门公安分局的副局长,并向龚出示事先伪造的人民警察证,称可以帮龚办理户口迁入手续。

  同月3日11时许,陈再次来到该卫生站,许诺以3万元帮龚迁入三个户口。龚随即让其妻将3万元转入陈提供的银行账户内。后陈又以需要送礼为由,向龚索要了3500元。得手后,陈逃离现场。破案后,公安机关起回的1000元已依法发还龚先生。

  包办房产证 到公安分局“查无此人”

  2012年11月12日,广州的罗先生经朋友介绍认识陈某胜,陈谎称自己是虎门公安分局的副局长,还有亲戚在市纪委当领导,许诺可以帮罗先生办理在东莞一套房子的房产证过户手续。罗先生信以为真。后陈某胜先后两次以活动经费、陪领导吃饭等借口向罗索要了5万元。

  陈某胜拿到钱后,就让罗先生回去等消息。一直没等到消息的罗先生,打电话给“陈局”,发现电话不通,便到虎门公安分局询问是否有名叫“陈某胜”的副局长。没想到得到答复称根本没有这个人。罗先生随即报案。

  但得手后的陈某胜此时将所得赃款挥霍殆尽。破案后,被骗财物无法起回。

  对比网上新闻 受害人机警报案

  2012年12月初,深圳的邓先生经朋友介绍认识陈某胜。陈谎称自己是虎门公安分局副局长,骗得邓的信任。

  陈随后以帮邓先生办理填土证为由向邓索要5万元前期经费。邓答应给钱,但要求知道陈的姓名。陈则谎称自己叫“陈某枝”。细心的邓先生回去后,当晚即上网寻找虎门公安分局领导“陈某枝”的新闻。通过网上对比,发现自己见到的“陈局”跟新闻上的陈局长并非同一人。

  邓先生再次邀请陈某胜到上述饭店吃饭,并预先安排几个朋友在附近等候。饭后,邓先生称先给陈某胜第一笔经费5万元,让陈某胜签写收条。见陈某胜以“陈某枝”的名义签写后,邓随即叫上附近的朋友,一起开车将陈某胜送去附近派出所报警。

  “警服”和“警察证”共花了100元

  法庭上,“陈局”神情黯淡,话语不多,当庭认罪。庭审仅持续半小时。

  据陈某胜供述,2012年12月,他在虎门镇一家保安服装店里,花了70元买了一件跟警察制服非常相似的保安服和一套肩衔、肩章。他把原来的肩衔换下来,自己印了一个“警察”的肩章,又找了个警察的肩花,一起贴上去。随后,他找了一个在路边做假证的,用他自己的姓名和照片,花了30元做了一个假警察证。在跟受害人罗先生吃饭期间,陈某胜还跟罗先生炫耀“这警裤是不是很靓”。

  本案将择日宣判。(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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