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为减小噪音挡住尘土 擅自封住自家阳台
为了减小噪音挡住尘土,王女士违反业主公约擅自在阳台上安装了玻璃窗。由于这个阳台影响了整个楼栋的外观,因此物业要求她拆除,双方产生纠纷。
王女士入住新小区后和物业公司签订了一份小区管理公约,公约上注明,业主不得擅自拆封阳台,改变小区整体面貌,违者物业将要求业主拆除。签订该公约时王女士根本没有注意这一规定,而且觉得物业作出相应管理也是理所应当的。但是王女士住到新房后发现自家的阳台临近马路,噪声大不说,每天都有厚厚一层灰尘。为了减小噪音挡住灰尘,王女士花了几千元给阳台装了玻璃窗。第二天,物业就找上门来,他们拿着王女士签订的小区管理公约,以她违反约定破坏了小区整体美观为由要求王女士拆除玻璃窗。因此王女士与物业发生口角。
◎ 律师说法:
天允律师事务所的贾长亮律师说:物权法中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另外,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权益。阳台属于业主房屋的一部分,是业主专属的空间,王女士对阳台享有自由使用和处分的权利。虽然物业和业主签订了公约,但“业主不得拆封阳台”的约定并没有事先与业主协商,属于格式条款。但是维护小区的环境,保持小区整体美观也是每个业主的责任,王女士封闭的阳台也应达到不影响整栋楼的效果。(记者 张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