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出狱后纠结同伙抢劫 路边招手拦车连抢2男获刑
一女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坐监6年,出狱后不思悔改,竟又结伙相继以路边招手拦车的方式,对两名男车主实施抢夺,再次锒铛入狱。近日南山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宗抢夺案,被告人何某因犯抢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
何某于2008年因犯故意伤害罪被东莞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年,2012年11月20日刑满释放。出狱后回到家却不安分,一个多月后来到深圳,跟其丈夫交代是出来做服装生意,实则是不思悔改又干起了违法犯罪的勾当——利用被害人因其女性身份而放松警惕的心理,以搭车为名路边招手拦车、同伙作掩护的方式对车主实施抢夺。
2013年1月4日,何某与另一名男子(另案处理)来到南山区某路段伺机对行车中的车主进行抢夺,当被害人姚某驾驶的车辆进入视野时,何某以搭车为名招手拦车,见被害人将车停下后,同伙的男子便故意与被害人说话以吸引其注意力,何某则在被害人对其毫无防备的情形下,趁机迅速将姚某放在副驾驶座上的电脑包(内有人民币800元、电脑硬盘等物件)抢走,姚某还未回过神来包已落他人手,何某得手后逃匿。
2月15日,何某与同伙男子故伎重施,将车主李某的挎包(内有现金1800元、银行卡、钱包等物品)抢走,因李某妻子及时发现喝止,何某仓皇中将包扔回车内,但被车主当场抓获,同伙的男子逃脱。
南山法院审理认为,何某构成抢夺罪,因其犯有故意伤害前科,五年内又犯抢夺罪,认定其为累犯,依法对其从重处罚。 (记者王纳 通讯员周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