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专偷名烟名酒 作案9次涉及17万余元
2013年09月13日 14:37 来源:兰州晚报 参与互动(0)
两年间,山西省临县籍男子车某伙同他人或其一人先后10次窜至白银市区多个地段的多家商店,大肆盗窃作案,其中9次盗得店内烟酒等财物累计达17万余元。12日记者获悉,车某因犯盗窃罪被白银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4万元。
据了解,现年34岁的车某从2008年4月至2013年1月间,多次乘夜深人静之际,单独或伙同他人窜至白银区五一街、五星街、四龙路、银光路、人民路、建设东路、胜利街、双合路等多个路段的多家商店实施盗窃作案。为了方便作案,车某还经常从汽车租赁公司租车,每次盗窃均以店内的名烟名酒、现金为主,偶尔还会盗窃影碟机等物。其作案除了在白银区建设东路一商店被店主发现而未得逞外,其余9起均告得手,且其单笔涉案金额最大的达5.5万多元,最小的也在6000多元。盗窃得手后,其随即将所盗赃物低价销售给银光路的一家店主赵某,所得赃款均供自己挥霍。2013年1月17日,车某被当地警方抓获,随后到案的还有其“合伙人”金某、销赃人赵某。警方发现,车、金二人均系累犯,赵某有前科劣迹。法院经综合考虑3名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后,最后以盗窃罪依法判处被告人车某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罚金4万元;依法判处被告人金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罚金8000元;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被告人赵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4万元。(记者王万盈)
【编辑:张海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