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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和尚”进京当保安 不满欠薪盗窃入狱

2013年09月16日 09:09 来源:北京晨报 参与互动(0)

  于法官帮各某换上新鞋和袜子,寓意“从此迈向新的人生”。首席摄影记者 吴宁/摄

  昨天下午,17岁的藏族少年各某从看守所出来后,就被通州法院的法官于俊平一路护送到北京西站,将他送上回家的路。因各某身无分文,于法官还用法院申请来的救助基金为他购买了车票、衣物和食品等。火车的那头,于法官也已通知好各某的家人接站。

  下午1时许,于法官带着衣物和食品,与和书记员、3名法警从通州区看守所将各某接了出来。

  “我来北京打工是为了挣钱给妈妈看病。我总共挣了4000多块,但他们拖着不给,我就偷了东西。”说起犯罪原因,各某用并不流利的汉语说。

  各某来自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的一个牧民家庭,家里有6个孩子,他排老五。父母身体不好。十多岁时,各某被家人送到寺院当了三年和尚,可他受不了寺庙清苦的生活,逃出寺庙打算到西安打工。

  在去西安的火车上,各某遇到北京招聘保安的人,随后他来京在通州某科技园当上了保安。今年春节值班期间,各某多次推门、踹门进入园区办公楼的房间,盗窃笔记本电脑、手镯、项链等物,涉案价值4000多元。2月16日,各某被抓获,赃物均被起获。

  案件审理时,于俊平法官发现还处于青春期的各某有逆反心理,尚未形成完整的价值观,且家庭教育存在局限性,学校教育严重缺位等各种原因导致其实施了盗窃。今年8月23日,通州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各某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500元。

  于法官说,法院在开庭时没有联系上各某的家人,如今眼看他就要出狱了,担心身无分文的各某再次流落到社会上走上歧途,他通过各某户籍地的派出所终于联系上各某居住村子的村委会主任。然而,各某的家庭十分困难且父母有病又不懂汉语,无法来京接各某回家。为此,于法官通过北京市高院未审庭,很快向中国人权发展基金会申请到2000元救助基金。

  昨天,于法官将各某送上了北京西开往成都的特快列车。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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