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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页 六旬结扎老汉娶21岁少妻 生子不像自己发现非亲生(3)

2013年09月16日 16:02 来源:法制网 参与互动(0)

  老夫称以为结扎后仍可能生育

  庭审中,钱弘一直坚称自己被蒙在鼓里,直到亲子鉴定后才真相大白。而高静始终说是钱弘同意她生下这个孩子的。

  法院认为,要证明老夫同意少妻生下别人的孩子,举证责任主要在高静。但在审理中,高静没有向法院提交任何证据,证明其在怀孕时向钱弘如实告知、且钱弘接受该婚外受孕之子的事实,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

  高静称,钱弘结扎手术的避孕成功率非常高,她婚外怀孕后不可能不告知对方。

  钱弘反驳称,做过结扎手术仍有生育的可能,且当时结婚一个月,根本没有想过妻子会对婚姻不忠,他一度坚信孩子是自己的,“如果早知孩子不是自己的,当初在离婚官司时就不会争夺抚养权。”

  法院最后认定,不能认定高静婚外怀孕时告知了钱弘,也不能认定高静生育小孩得到了钱弘的同意。最终,法院认为,高静隐瞒真相,使钱弘承担了不应当承担的抚养义务,遭受了经济损失,高静的行为还侵犯了钱弘的知情权及亲权,给钱弘造成了严重的精神损害。高静的行为构成欺诈性抚养侵权,应当向钱弘返还抚养费8万余元并支付精神抚慰金1万元。并由高静承担4600元诉讼费。

  审理该案的法官称,法学界将丈夫冤枉当爹并与有婚外性行为的妻子共同抚养第三者的子女的行为,称为欺诈性抚养。近年来此类案例越来越多,但对于婚姻存续期间欺诈性抚养的赔偿问题,目前尚属法律空白。随着一些不良社会风气盛行,这类案件还将不断出现。法官为此呼吁相关部门完善相关立法。(当事人均为化名)(记者徐伟 通讯员罗康)

【编辑:王永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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