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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偷抢老虎和幼狮案宣判 涉案八人均获刑

2013年09月17日 09:58 来源:中安在线 参与互动(0)

  家住淮北市的黄娟娟等8人好逸恶劳,而与淮北市不足百十公里的宿州市埇桥区是闻名全国的“马戏之乡”,那里有大量用于表演的老虎、狮子、狗熊等,价格昂贵。于是,黄娟娟就动歪心思,邀请好友一起抢小老虎卖了换钱花。

  去年7月5日凌晨2时许,魏栋、马根(均另处)、黄娟娟等人驾车赶到宿州市埇桥区朱仙庄镇洪湖村潘海港家。马根等人撬开潘海港家后窗翻进家,用刀、棍、塑料仿真枪威胁潘海港,并用绳索将潘海港捆住,将其饲养的六只小东北虎搬上车。途经淮北市杨庄矿附近加油站时,一只小东北虎从车上掉下,后被当地居民发现并送至动物园。由此,几人逃跑路线很快被警方掌握。

  发现一只小老虎丢失后,黄娟娟、武安全、樊春林将2只小东北虎送至马根租房处交给宋赛雪(另处)。同年7月7日,魏栋、马根、李同根将另3只东北虎转移到马勇家藏匿。次日23时许,马勇将3只虎扔到淮北市烈山区烈山镇人民政府门口。

  同年7月16日、23日,李同根、武安全分别到公安机关投案,李同根、李维光、张鹏、胡郑、樊春林分别赔偿被害人潘海港5万元、2万元、2万元、2万元及3万元。后潘海港从公安机关领回四只小东北虎。

  对于上述8人的行为,昨日,宿州中院作出终审裁定分别判处8人13年至2年不等的有期徒刑。由此,发生在去年7月的宿州某马戏团小老虎被抢案画上了句号。

  又讯(夏长征吴尚)曾轰动全国的马戏团幼狮被盗案有了结果,李上、李志因犯盗窃罪,被宿州市埇桥区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缓刑四年;有期徒刑二年,缓刑四年,各处罚金五万元。

  李上、李志均为埇桥区蒿沟乡高滩村农民。去年5月初,李上给在新疆打工的老乡李志打电话,让其回家偷狮子养着玩,两人最后决定偷盗本村马戏团刘某家中的小狮子。

  同年8月14日晚,两人伙同贾某(另处)将5只幼狮盗走。得知刘某报案,两人感觉事态闹大了,遂让贾某于同年8月24日将5只幼狮(其中一只雄性幼狮死亡)送回。经鉴定,所盗幼狮为非洲狮幼年个体,属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案发后,贾某亲属赔偿刘某经济损失5万元。 (安徽商报 曹杰、祁磊、吴尚)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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