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给扶养费 五旬患癌老太状告八旬丈夫
曾显琼今年57岁了,近日她将自己83岁的丈夫吕德兵告上了法庭,“平时他不给我生活费,没想到生病了他也不管我,还让我自己出去打工挣医药费,太让人寒心了。”经过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调解,被告丈夫吕德兵向妻子曾显琼每月支付扶养费800元,并承担妻子治病一半医药费。
经人介绍她与大30岁的男人结婚
今年57岁的曾显琼是内江市东兴区双才镇人,2002年经人介绍和比自己大30岁的吕德兵相识并恋爱。吕德兵是内江市市中区人,是内江市铁技机校退休职工,每月有退休工资2千多元。2002年8月,两人在东兴区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
结婚十余年来,两人夫妻关系尚可,但曾显琼说,吕德兵对其承诺的要给她买社保、医保等都没有实现。
妻子寒心将八旬丈夫告上法庭
2008年7月,曾显琼患子宫癌在内江市第三人民医院住院,“他(吕德兵)没有出一分钱,我住院费6500元全是向其他人借的。”曾显琼称,自己一直无生活经济来源,从2010年8月到2013年6月,患病三年时间里,丈夫吕德兵没为她支付过任何费用。
曾显琼说,在没有经济来源的情况下,丈夫吕德兵不仅不关心、体恤她,反而叫她出去打工挣钱生活、治病。
今年6月10日,曾显琼向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丈夫吕德兵每月承担其的扶养生活、医疗费1500元。法院在受理了此项案件之后主持了调解,最终,夫妻双方达成了协议,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自2013年9月起,每月25日前,丈夫吕德兵向曾显琼支付扶养费800元,并同时担负曾显琼一半的医药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