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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公务员投诉排污获赔1.5万 1年后被控敲诈勒索 查看下一页

2013年09月18日 09:14 来源:中国青年报 参与互动(0)

  “这个罪名我背了1年多了,我不甘心。”崔建新有点愤愤。

  今年42岁的崔建新,是河南省三门峡市卢氏县双槐树乡政府的一名普通公务员。据他陈述,因为受到卢氏县九龙山景区石门水库排污行为的损害,石门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包工头李建民2010年6月赔付给他1.5万元,作为对其饮水水质影响、抬高河道洪水位、加大洪水危害的赔偿。

  但1年后,崔建新因涉嫌犯敲诈勒索罪,被卢氏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原因正是崔建新从李建民处拿到的这1.5万元。2012年3月23日,卢氏县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认定其有罪。

  但崔建新称,自己是合理索赔,不应该被判有罪。更有说法称,“敲诈勒索李建民”只是一个借口,崔建新被判有罪的真正原因,可能是因为发了有关当地官员贿选的帖子得罪了什么人。

  崔建新2012年并没有上诉,但在“忍了1年多”后,如今他声称要为自己讨说法。

  投诉

  2010年4月前后,有村民向崔建新反映,村前流经的老鹳河河水混浊。“水浑成这个样子,你也不管管?”古墓窑村位于老鹳河下游,崔建新家的老宅也在这里。村民猜测,河水混浊一定是上游出了问题。在邻里的眼里,这是在乡政府工作的崔建新该管的事。

  据河南省水利厅2008年年底的公开资料显示,河南省卢氏县石门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项目由河南省地矿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中标施工。卢氏县人民检察院对崔建新的起诉书也显示:2009年,河南省地矿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承包了卢氏县双槐树乡石门水库排险加固工程,工程施工由李建民负责,因工程施工需要,于2010年4月水库放水,放水过程中将多年沉积于水库底部的淤泥和矿渣冲入河道。

  崔建新认为,施工水库放水,将富含氰化钠和汞等有毒物的淤泥和矿渣一并排入了老鹳河,这种行为既污染水体,又阻塞了河道,对居住于下游的崔建新家及其他几个村庄都形成了危害。于是,他开始向相关部门投诉。

  “我给环保局的‘12369’热线打了好多次电话,反映这个情况。”崔建新说。卢氏县五里川镇环保站站长马书义在后来的庭审证词中证实了这个情况。卢氏县环保局随后成立了联合调查组,去双槐树乡进行了调查。

  2013年9月17日,卢氏县环保局监察大队大队长董建中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除了崔建新外,环保局当时没有接到其他群众的举报,也没有人向环保局反映因饮用河水,有牲畜、家禽出现中毒或得病的情况。

  董建中说,环保局开始重视并介入调查此事,主要是由于网上出现了大量关于此事的帖子,而这些反映污染问题的帖子还一度被炒得火热。马书义在证词中曾表示,网上发的帖子他见过,当时跟帖人比较多,点击率也很高,市、县领导都很重视。

  为此,环保部门按环保规范对河水进行了取样和检测。检测结果证明:石门水库坝下桥底地表水和底泥浸出液氰化物、汞含量均未超出国家标准。

  董建中说,环保局后来对该工程下达的处罚决定,是以施工队没有进行环境评估影响评价为由作出的。“我们责令施工队停工,不准再向河内放水,同时不再将上游的水源放入水库,然后规定施工方在一定期限内对河道内的淤泥和矿渣进行清理,并由乡政府完成消除村民恐慌的安抚工作。”

  董建中表示,事后,环保部门还对处罚进行了监督,施工方基本按要求完成了整改。

【编辑:马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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