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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借款两女子对薄公堂 原告讨债获法院支持

2013年09月18日 09:24 来源:北京晨报 参与互动(0)

  劝说投资写下收条,怎料血本无归,致使相识多年的好姐妹对簿公堂。为了讨回自己的27000元钱,吴敏将同村好友冯雁告上法庭,却遭到对方反诉。最终,海淀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存在借贷关系,因此支持吴敏的诉求。

  吴敏和冯雁同住一个村,是相识多年的好姐妹。冯雁时常会介绍村里人投资一些项目,吴敏也参与过几次。2012年3月4日,吴敏背着家人将自己的27000元私房钱交给了冯雁,而冯雁也给吴敏手写了一张收条:今收到吴敏二万七千元,到2012年9月底返还三万元整。

  2012年9月过后,吴敏开始催促冯雁还款。冯雁称投资失败,已经血本无归,并分两次共给了吴敏5000元,之后就不再支付。于是,吴敏诉至法院,要求冯雁返还剩余借款22000元。然而,冯雁在收到法院传票后立即提出了反诉,称吴敏交来的钱是用做投资的,不是借款。

  法院经审理认为,收条中的还款承诺对冯雁具有约束力。最终确认吴敏与冯雁之间存在借贷关系,对吴敏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并驳回了冯雁的反诉请求。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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