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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检方四年多书面纠正侦查违法行为2363件次

2013年09月18日 13:1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广州9月18日电 (索有为 陈云飞)广东省检察院18日披露,2009年以来,广东各级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刑事案件37万多件、55万余人,书面纠正侦查违法行为2363件次。

  据悉,广东省检察机关侦查监督工作会议日前在江门举行。会议文件显示,2009年以来,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办理了广州黄建堂等44人涉黑案、“1.28”特大团伙走私案、深圳“5.26”飙车案等一批社会影响大的大要案;书面纠正侦查违法行为2363件次,移送职务犯罪线索596件。

  会议称,广东检察机关今年将重点推行“两法衔接”和侦查活动监督两个平台,依托平台强化法律监督,它的建成将有效促进和规范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对涉嫌犯罪的案件移送公安机关,防止有案不立、有案不送、降格处理和以罚代刑,同时监督公安机关依法立案、及时侦结。

  据悉,广东省将于今年年底前完成省、市、县(区)三级平台的建设、联网和运行。侦查活动监督平台立足于对违法侦查活动的发现和监督,是规范侦查行为、提高案件质量、防止冤假错案的有效途径。通过两个平台的建成和运行,依托信息化促进执法规范化,进一步强化对刑事立案和侦查的监督,实现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

  广东省检察院检察长郑红表示,广东检察机关将全面加强和改进侦查监督方式方法,坚持依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与坚守防止冤假错案法律底线并举,积极回应民众的合法诉求,保障人权,维护稳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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