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家退货引发纠纷 工商介入成功调解
2013年09月18日 15:12 来源:拉萨晚报 参与互动(0)
近日,记者从市工商局获悉,今年7月23日,我市消费者在堆龙德庆县德庆乡某水晶公司购买了一个价值12500元的紫晶洞,另给经销商2500元运费,共计价值15000元。购买后消费者在网上查询得知紫晶洞有辐射,不适宜在家中摆设,要求退货,经营者与消费者协商未达成协议产生纠纷。
随后,消费者拨打12315申诉举报指挥中心电话进行申诉。12315申诉举报指挥中心接到消费者申诉电话后,立即指派堆龙德庆县工商局进行处理。
堆龙德庆县工商局执法人员对此申诉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发现该申诉并未达到国家规定的退货要求,但考虑到树立我市良好的旅游市场形象的要求,对经营者做了大量耐心细致的工作。
最后经营者同意退货并退还消费者15000元的购货款。此申诉在短时间得到解决,消费者对拉萨市工商执法人员的工作效率和人性化执法方式给予了高度评价,对处理结果表示非常满意。(记者孙靖宇见习记者史海君)
【编辑:张海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