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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拖欠400万债务房产被查封 法院封条两次被撕

2013年09月18日 16:16 来源:南宁晚报 参与互动(0)

  

昨日,法警对涉案房屋重新粘贴封条

  借款400万元无力归还,法院将房产查封。查封期间,蹊跷事多次发生,先是案外人拿来了一份租赁合同,其月租金低得惊人,只要700元!而后,有人先后两次将法院封条撕毁,擅自装修。昨日,青秀区法院执行局表示,涉案人员违法行为若性质恶劣,涉嫌作伪证,或将面临刑事处罚。

  拖欠400万元债务房产被查封

  薛某经营一家贸易公司,因资金紧张,他向老刘借款400万元。2012年8月29日,在担保公司的见证下,三方签订了一份《借款担保合同》。合同约定,这400万元用于流动资金周转,借款期限为1个月。

  转眼到了还款时间,薛某未能如约偿还。老刘多次追债无果,竟又得知,薛某的公司资金出现问题,已是负债累累,其不仅欠了他一人的债务,还有其他外债。今年2月,老刘将薛某告上了青秀区法院。

  为保证自己的个人权益不受损害,老刘向法院申请了诉讼财产保全。至此,法院对薛某名下的房产予以查封。法院的查封无疑给薛某敲了警钟,他主动来到了法院,表示愿意与对方调解。

  今年3月8日,在青秀区法院的调解下,薛某承诺归还400万元债务。老刘原以为事情就这样完结,孰料,这不过是薛某的缓兵之计,之后,他并没有支付该笔欠款。而在法院已经查封的薛某房产内,上演了一系列蹊跷事。

  查封房产上演一系列蹊跷事

  薛某被查封的房产位于东盟商务区文莱园内,这是一套190平方米的大平层。房子位于一楼,正对园区景观,视野良好。经评估,这套房屋的价值为200多万元。正当法院拟对该房产进行拍卖,用以冲抵其债务时,案外人陆某出现了。

  陆某向法院提出,房子不能拍卖!他称,自己早在这一案件立案前,已经与陆某签订了一份长达19年的租赁合同。依照合同,其每月租金700元,目前19年租金已经全部交付。法院在查看该份房屋租赁合同时,发现了疑点。

  法院调查得知,在东盟商务区一带,即便是一套普通的三房一厅房子,其租金价格约为3000元/月。而本案的这套房屋面积达190平方米,却以远低于市场价格出租,这样的租赁合同明显不合常理。

  为慎重起见,法院委托了司法鉴定机构,对这一租赁合同的形成时间予以鉴定。

  就在法院进行查实阶段,5月20日,法院的封条就被他人强行撕毁,陆某对这套毛坯房着手进行装修。法院得知该情况,第二次对该房屋予以查封。然而,就在9月16日晚,这一封条再次被人撕毁。

  法院封条两次被撕后果严重

  昨日,青秀区法院执行局法警来到该小区,调取了监控视频。经查,法院封条第二次被撕毁的时间发生在9月16日晚上10时20分,一头戴鸭舌帽的男子鬼鬼祟祟来到房屋前,将封条撕下。

  对此,青秀区法院执行局指出,任何人都不能擅自撕毁法院的查封封条,擅自对已查封财产进行处置。本案中,陆某两次撕毁法院封条的行为性质恶劣。

  据透露,目前,相关鉴定机构已对那份可疑的租赁合同予以鉴定,若一旦查出租赁合同的时间是作假,那么相关当事人将涉嫌伪造证据,阻挠执法,若情节严重,法院还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民事诉讼法》规定:被执行人与他人恶意串通,通过诉讼、仲裁、调解等方式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诉讼参与人或其他人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查封扣押的财产的;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若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实习生 唐静 通讯员 李游 文/图)

【编辑:张海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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