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司机跟车慢行过线被判不礼让行人违法

2013年09月18日 17:03 来源:深圳特区报 参与互动(0)

  跟车慢行通过无信号灯斑马线时,被监控视频拍摄记录,并被认定为机动车不礼让行人违法。近日,有市民通过微博沉痛叙述自己的“不幸”遭遇,并希望交警部门给出“说法”。昨日,深圳交警相关工作人员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将一段8秒钟的执法视频上传至网络,请广大网友一起探讨,引发众议。

  被罚司机直喊冤枉

  “这个违章对司机太不公平了!平时都很注意,很有留意这方面,见到行人都会主动停车并礼让,但还是中招,而且罚的额度这么高!这是一项新的创收项目吗?!我真不知道该如何礼让了,请你们告诉我!!”近日,网友@文申特_Lei向交警讨要说法。

  记者了解到,该网友当日开车经过香梅、新闻路口时,跟车通过斑马线,但最终因未礼让行人而被记3分、罚500元。对该网友的诉求,@深圳交警予以了回应,称事主可到任何一个交警大队查照片或录像,若还有问题可以提起申诉。

  调看录像后,@文申特_Lei依然对违法认定持有异议。“从视频中可以看到,我的车在第二辆确实没礼让,可能我当时看前面有车过就没在意。但从视频中可以看到,行人并没有因为我的原因而停止脚步,甚至可以理解为双方并无任何冲突啊?!看来以后我只能在路口急刹车了。”

  违法认定证据充分

  昨日,调看了监控录像及相关证据后,市交警局法制科科长李广群也在其个人微博上表达了支持违法认定的观点。

  李广群表示,三台车中,第一台车过时,行人尚未越过道路中心线;第二台车(即@文申特_Lei所驾车)经过时,行人已经跨过路中心的隔离桩,进入该侧的斑马线;第三台车过时,行人已经过了车前方的车道。

  李广群称,在无信号灯的人行横道线上,行人有优先通行权。机动车遇到这种情况必须停车让让,这个是法定义务。其个人觉得,该案处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他同时提示@文申特_Lei,去年8月23日,深圳交警开始处罚之前,就执法标准广泛宣传过,且图文并茂。

  公开讨论方式获赞

  昨日,在征得@文申特_Lei同意之后,李广群将该段执法视频上传至微博,请广大网友一起探讨。记者看到,这段长达8秒钟的视频,完整地记录了@文申特_Lei当日驾车经过香梅、新闻路口斑马线的全过程。视频显示,@文申特_Lei当时虽然车速不快,但其通过斑马线时,确有两名行人也已进入斑马线。

  针对同一段视频,网友们的观点也形成了针锋相对的两大派。其中,有许多网友对此类遭遇表示同情。 与此同时,认为交警处罚得当的人也不在少数。

  记者了解到,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凡在无信号灯控制人行横道处,行人已经进入人行横道,机动车未停车避让,与行人同时通行,可能引发冲突的,机动车所行驶车道与行人行走车道相对、相邻的,一律处500元罚款,并记3分。

  对于网友针对执法不礼让行人违法提出的改进意见,李广群表示,深圳交警一直在摸索机动车不礼让行人的处罚证据收集、固定。目前的做法是不少于10秒的视频资料,或者能够完整反映不礼让过程的视频资料。

  昨日,脱离事件本身之外,不少网友也对交警的做法表示称赞。“很喜欢这样对问题的讨论方式,公开、平和。在这两个前提下,我想结果反倒是次要的了。”@木之文路说。 深圳特区报记者 赵新明 实习生 许诺

【编辑:贾龙】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