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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要求每千米主干道小广告不超1处 行人鞋不沾土

2013年09月19日 05:15 来源:北京晨报 参与互动(0)

  最新一期市政府公报昨天公布《北京市城市道路清扫保洁质量要求与作业规范》。快速路、主干路等“城市一级道路”,清扫保洁要求非法宣传品每千米不超过1处,尘土残存量每平方米不超过10克,即行人走过鞋上不会沾土。

  《规范》中,将城市道路保洁等级划分为三个:城市快速路、主干路为一级道路,主要位于重要机关、机构,重要公共场所、历史文化保护区的道路。城市次干路、支路为二级道路;背街小巷为三级道路。对于一级道路,要求非法宣传品每千米不超过1处,尘土残存量小于每平方米10克。市市政管委工作人员解释说,按照这样的清扫保洁标准,行人鞋上不会沾染尘土。

  对于二级道路,非法宣传品每千米不超过2处,尘土残存量小于每平方米15克。对于三级道路,非法宣传品每千米不超过5处,对尘土残存量没有要求。此外,无论道路等级,均要求路面、路牙、便道等无浮土,无垃圾、渣土,无烟头、纸屑、瓜果皮核。痰迹每百平方米不超过2处,砖头石块等杂物每百平方米不超过1处。

  此外,《规范》要求五环路(含)以内区域的过街天桥、地下通道,每20分钟巡回保洁一次,通道口每天擦拭不少于1次,护栏、果皮箱每日擦洗不少于1次。(记者 刘洋)

【编辑:邓永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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