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上一页 内蒙古一水库为征用土地 先放水淹地再签承包合同(2) 查看下一页

2013年09月23日 11:16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0)

  无奈接受承包协议

  自打土地第一次被淹后,村民们就走上了维权之路。

  2012年5月14日,通辽市以红旗水库管理所的名义,和8户村民们签订《红旗水库淹没区内土地承包合同书》,按照每年每亩耕地1000元、林地5000元、草牧场3000元的标准,约定将第一次被淹没的土地“承包”给红旗水库管理所,时间为村民合同期满之日。8家牧民都在合同上签了字,得到了“承包款”。

  为何大水淹没土地不叫“赔偿”而叫“承包”?良田从此消失在水面下,水库管理所接手后又如何进行承包?

  额尔敦说,当年听说要“承包”,他也挺疑惑:“谁都知道,承包费肯定不如赔偿费加上征地费来得高,可从土地被淹之后的一年多时间里,我们向政府反映了多次,好不容易才等来了承包协议,如果不签,又能拖到啥时候?所以不想签也只能签了。”

  其实在这时候,第二次水淹已经发生,白音家这次又被淹了40多亩土地。白音的儿子包金仓回忆,当时通辽水务局的人承诺,第二次水淹“以后再给解决”,但至今没了下文。

  问题出在资金紧张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国有土地;征收土地的,要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也就是说,土地征用是农村集体土地转为工程建设用地的唯一合法途径。

  2006年起施行的《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规定,凡属大中型水利工程的,项目法人必须要编制移民安置规划大纲,按照审批权限报上级政府部门。

  那为何在除险加固工程动工之前,相关政府部门没有进行征地和移民安置工作?

  在9月17日记者对扎鲁特旗水务局的采访中,局长李文国如此解释:“国家规定动工前要进行征地和移民安置的对象是新建水库,而红旗水库是老水库,进行的只是除险加固工程,国家为此批复投资了4187.72万元,其中并不含移民征地资金,因此在前期也没有就移民征地进行相应的勘察、测算工作。”

  记者问:“虽然是除险加固,但水库因此扩建增容是事实,政府就没有想过增容后会涉及征地问题吗?”

  李文国承认,按理说,应该完成库区内的征地,但有复杂的历史原因阻碍了红旗水库征地工作的进行。“一是村里有部分耕地当时没有办理耕地手续,要以耕地标准赔偿缺乏依据;二是每户实际使用的草牧场面积均大于签订的草牧场使用合同书面积;三是红旗水库和新农村历来没有明确的界限,属于历史问题;四是旗里的资金有限。”

  李文国强调,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实际建设单位是通辽水务局,旗水务局没有法定职责、也没有能力在前期进行征地和移民安置工作。

  而通辽市水务局水利建设与管理科科长王志刚则表示,除险加固工程实施后,的确存在淹没区扩大的问题,设计水位线以下的土地应该由政府征用,库区内的住户也应该迁到库区水淹线以外,但是水库的管理权在扎鲁特旗政府,征地和移民的事也该由他们来负责。

  即使前期不征地是由于受到资金制约,可政府部门在田地被淹之后仍不征地,反而采用“承包”这种不合常理的方式,又作何解?

  李文国告诉记者,提出“以租代征”方式的是通辽市水务局。这种方式的好处在于不用确认耕地来源,按照实际使用几亩、政府就承包几亩的方法,让村民尽快领到这笔钱,资金兑现快,“如果要是征地的话,国土这一关就过不了,什么时候解决也说不好”。

  通辽市水务局副局长宋庆玉在电话中向记者承认:“村民土地被淹,在正常情况下应该征地,但征地的话当时得花3000万元,而我听说,那时候(政府)资金紧张,手头就1000万元,钱不够又得干成事,怎么办?所以想了租地的方法;再加上旗水务局的人已经跟老百姓做了很久的工作,老百姓也同意,这才出现了‘以租代征’。”

【编辑:王永吉】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