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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民政局原殡葬服务中心主任行贿受贿被判6年

2013年09月23日 13:59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广州市民政局原殡葬服务中心主任梁振科,在采购时收受13.86万元贿赂,并为争取调动向民政局原局长李治臻行贿53万元。近日,广州市中院终审以受贿罪、行贿罪两罪并罚,维持原审对梁振科有期徒刑6年的判罚。

  棺材厂送钱求关照

  法院审理查明,从1999年至2012年,梁振科先后担任广州市殡葬管理处副处长、广州市殡葬服务公司副经理、广州市殡葬服务中心副主任、广州市殡葬管理处处长、广州市殡葬服务中心主任(正处级)等职务。期间,逢年过节,梁振科分别陆续收到何汉洪、许仲全的贿赂款合计138600元,并为他们谋取了不正当利益。

  行贿人何汉洪是广州市番禺区沙湾六福木器厂厂长。因为其木器厂与殡葬服务公司及后来的殡葬服务中心有供应棺材的业务关系。2004年之后实行棺材供应招投标,为继续保持棺材供应量,何汉洪送钱给梁振科。

  行贿人许仲全是揭东县祥辉石业有限公司经理,由于梁振科曾是中华永久墓园的经理,主管中华永久墓园工作,揭东祥辉石业和中华永久墓园有业务来往。后来梁振科做了殡葬中心的主任,连新塘华侨公墓也是他管理。许仲全为感谢继续使用其制作的石碑,多次送钱给梁振科。

  为工作调动行贿53万

  2008年8月起至2012年1月,梁振科为谋求职务变动等,分多次给予广州市民政局原局长李治臻贿赂款共计人民币53万元。梁振科供述,之所以要送钱给李治臻,是因为2007年下半年,自己将被调往广州市殡葬管理处任处长,虽然是升职了,但收入就减少了约4/5,就想通过送钱给李治臻以求调动岗位。2008年11月,梁振科顺利被调任广州市殡葬服务中心主任职务。在此之后,为了保住此位,他继续送钱给李治臻。

  2012年5月7日,梁振科到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检察院投案自首,并主动交代了行贿的事实。(记者/刘冠南 实习生/胡钰衎)

【编辑:贾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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