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高院要求廉政监察员当好“四员”
2013年09月23日 16:47 来源:人民法院报 参与互动(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近日再次对廉政监察员工作作出部署,要求廉政监察员充分发挥廉洁自律宣传员、廉政情况信息员、风险防控管理员、作风纪律监督员的“四员”作用,与纪检(监察)、政工部门通力合作,形成审判执行一线坚强有力的廉政“防火墙”。
近日,新疆高院组织召开廉政监察员第三季度工作例会,听取各审判执行部门廉政监察员反腐倡廉和纪律作风情况汇报,紧密结合当前深入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找问题、改作风;大家就廉政监察员如何履职纠风畅所欲言,提出了意见建议。一致认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廉政监察员要当好“四员”,实时发挥廉政监督作用。关于廉洁从政方面的论述,要先学一步,做好深入宣传和贯彻落实;充分了解和掌握本部门干警廉洁自律方面的信息,及时做好收集汇报工作;时刻提醒本部门干警对照行动找差距,经常反思、反省自己,清廉自守、洁身自爱;督促本部门干警纠正“四风”方面存在的具体问题;边整边改,立说立行,切实转变司法作风,树立司法公信。
【编辑:王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