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重庆强化老赖出境管控 联合出入境部门简化手续

2013年09月23日 16:49 来源:人民法院报 参与互动(0)

  为进一步敦促被执行人履行法定义务,近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以出境入境管理法施行为契机,与重庆市公安边防总队对接,简化对被执行人限制出境措施办理手续,进一步提升执行联动效果。

  过去,重庆法院限制出境手续需由重庆市公安局中转,再交由重庆市公安边防总队协助办理,限制开始日期需预留5个工作日。对接重庆市公安边防总队后,重庆高院收到各中、基层法院提交的限制出境材料后24小时内送重庆市公安边防总队。经审查限制出境材料后,重庆市公安边防总队在20分钟内将限制被执行人出境信息录入全国边控系统并立即生效,有效防止被执行人打“时间差”。

  此外,重庆市公安边防总队对重庆高院公章、审批领导签名、联络员进行了备案,对限制出境材料的填报进行细化。通过规范报送手续,明确各单位职责,可追溯各办理环节,避免出现责任不清、相互推诿的情况。同时,对于需要变更限制出境信息、延长限制出境期限或解除限制出境的,仅需函告即可变更相关信息,进一步缩短了文件制作、审批时间,简化了变更手续,有利于法院根据案情变化及时调整限制出境措施,同时也能更好地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据统计,2012年以来,重庆法院已对35名被执行人采取了限制出境措施。

【编辑:王硕】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