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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10退休职工讨薪申请仲裁无果 上告法院维权

2013年09月23日 21:5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衢州9月23日电(记者 赵小燕 实习生 郭丽丽 通讯员 钱俊皓)浙江衢州10名已过退休年龄的职工因公司经营不善而被拖欠工资,其向冲裁部门申请劳动冲裁,却因均超过法定退休年龄被拒。近日,吴某等10人来到衢江法院,要求判令衢州市某竹木制品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共计49169元。后经人民调解予以解决。

  衢州市某竹木制品公司因经营不善频临倒闭,连手下职工的工资都发不出。据了解,该公司共拖欠吴某等10名职工工资共计49169元。

  吴某等10名职工曾向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但因其均超过了法定的退休年龄,冲裁部门按规定不予受理。

  近日,逼于无奈的吴某等人来到衢江法院,要求法院判令该竹木制品公司支付拖欠工资共计49169元。

  当天,衢江法院予以受理,并立即联系了该公司老板陈某。在征得双方当事人的同意后,衢江法院启动了诉前调解机制(人民调解),经人民调解,公司与吴某等10名职工达成了由公司在9月30日前一次性支付所拖欠工资的调解协议。

  同时,衢江法院对上述调解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使调解协议与法院的判决书、调解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即公司一旦不履行,职工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诉前调解主要包括两种情形,一为不具有法院审理性质,即由在法院立案庭设立的人民调解工作室来调解。另为具有法院审理性质,即由法院立案庭的法官来调解或法官与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共同来进行调解。(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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