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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爱爱辩护律师:公安渎职应比龚爱爱更受关注

2013年09月24日 12:52 来源:新京报 参与互动(0)

  今天,龚爱爱的辩护律师称,龚爱爱没有伪造户籍行为,她得到的户口都是真实的,也没有用此户口从事违法活动,在办理北京户籍中,也没有买卖行为,仅是认为买房送户口,不构成犯罪。

  辩护律师称,公安机关是唯一颁发户籍资料的权威部门,公安部门的渎职行为比龚爱爱更应该受到关注。

  龚爱爱因为房姐身份受到举国关注,但本次庭审并没有涉及房产。龚爱爱的辩护律师称龚爱爱曾经担任神木农商行副行长,神木农商行是民营企业,她并非国家工人人员,此前她因为房产受到广泛关注,但公安机关在侦查阶段并没有证据表明龚爱爱的房产和资产是非法所得。辩护律师为龚爱爱做无罪申辩,他称不能因为龚爱爱案件受到媒体过度关注,而对司法产生压力。(记者 萧辉)

【编辑:王浩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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