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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岁男孩从气垫船跌下一直昏迷 警方:没法立案

2013年09月24日 13:09 来源:中国广播网 参与互动(0)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家住内蒙古乌海市的丁先生,昨天拨打央广新闻热线反映:家里的一个13岁男孩小涵(化名),在上周六和同学去海勃湾区人民广场内的游乐场游玩时,从一个高约六米的“气垫船”上摔下,紧急送到医院后被诊断为“颅脑损伤”,一直昏迷不醒。孩子家长质疑:事发时该游乐设施可能存在安全隐患。

  小涵的亲属丁先生说,孩子是三天前的中午参加了一个同学的生日聚会,吃过午餐之后,十几个孩子就在那位同学家长的陪伴下,来到了乌海市海勃湾区人民广场内的游乐场玩。据现场的目击者说,当时气垫船游乐项目的老板还没有给气垫船加满气,就对孩子们说可以上去玩了。小涵就走在前面,上去后没没多久就发生了意外,大约从约6米高的垫子上摔了下来。

  事发后,小涵被紧急送到了乌海市人民医院,被诊断为原发性脑干损伤。记者联系了人民医院ICU病房主管大夫王医生,他表示小涵目前只能依靠呼吸机维持呼吸,血压也需要依靠药物,情况不太乐观。

  目前一直在ICU病房昏迷不醒的小涵,他们的父母除了担心他的安危之外,每天还要承受大概1万多块钱的医药费。丁先生说,事发后孩子的家人就报了警,警方表示这属于意外事故,没有办法立案,并且游乐设施的老板表示,没有能力承担小涵的医药费。

  小涵的家人无奈之下,又联系了海勃湾区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游乐场已经被人承包,此后孩子的家属也并没有得到相关事故调查的反馈结果。

  记者昨天也联系了一下安全局,一位李姓的工作人员表示知道发生了此次事故,但是具体的调查需要程序,相关细节他并没有透漏。对此,中国政法大学洪道德教授认为,除了事发时在场的学生家长应该负有一部分责任之外,游乐设备经营者应该负主要责任,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应该尽到监督和管理责任,也应该负有连带责任。(记者马文佳)

【编辑:王永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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