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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厂厂长指使属下更改水表偷水184万吨 获刑14年

2013年09月24日 13:48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龙归自来水厂原厂长指使属下更改水表读数 少缴392万余元

  周某潮自2002年起承包经营广州市白云区龙归自来水厂,原为该厂厂长,谢某初为该厂员工。

  2011年起周某潮多次指使谢某初改小广州市自来水公司向该厂供水所装水表的读数。

  2012年2月21日下午5时许,谢某初再次更改水表读数时,被广州市自来水公司联合广州市刑警支队现场抓获。

  偷水不足2年,坐牢14年!昨日,记者从市自来水公司获悉,广州首次对偷水进行刑罚,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依法对被告人周某潮、谢某初涉嫌盗窃广州市自来水公司供水案件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以盗窃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罚金50万元及有期徒刑六年、罚金2万元。该案成为广州有史以来首次对偷水进行刑事处理案件。

  “水老鼠”多次改小水表读数

  广州市自来水公司负责广州城区的供水,日供水能力超过400万吨。广州郊区则分布着一些小水厂,这些小水厂或者向辖区的用户提供自来水,或者向市自来水公司购买自来水后再向辖区的用户提供自来水。广州市白云区龙归自来水厂就属于后者,而周某潮自2002年起承包经营广州市白云区龙归自来水厂,原为该厂厂长,谢某初为该厂员工。

  但是承包9年左右,始终觉得赚不了大钱的周某潮开始走上了歧途。为获得更大的经济利益,从2011年起周某潮多次指使谢某初改小广州市自来水公司向该厂供水所装水表的读数,从而减少应缴水费。

  龙归自来水厂的售水数额持续异常变化引起了广州市自来公司的注意,经过多次调查,市自来水公司工作人员发现,龙归自来水厂与市自来水公司水管的接驳之处,总表有人为改动的痕迹,判定龙归自来水厂可能通过“拨表”的手段,通过工具打开总表,然后直接把度数的指针往回拨,从而把总表的字数改小。

  基本掌握了对方盗窃供水的事实和手段后,2012年2月21日下午5时许,当被告人谢某初在被告人周某潮的指使下,再次更改在广州市白云区龙归工商所旁的水表读数时,被广州市自来水公司联合广州市刑警支队现场抓获,缴获作案工具一批。被抓后,谢某初对其更改水表进行盗窃行为供认不讳,同时指认其行为为周某潮所指使,次日民警拘传周某潮到派出所调查。

  偷水不足2年获利390多万

  那么偷水不足2年中,周某潮、谢某初共获得多少利益呢?2013年8月23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定周某潮、谢某初盗窃广州市自来水公司供水共计1840735立方米,经鉴定,价值人民币3920766元。

  因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以盗窃罪判处周某潮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50万元,以盗窃罪判处谢某初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2万元,同时追缴周某潮个人被冻结的存款110余万元发还广州市自来水公司,剩余不足部分由广州市公安局白云区分局执行继续追缴发还广州市自来水公司。

  偷水行为会触犯刑法

  偷水不足2年,判罚14年是否重了?记者从市自来水公司获悉, “城市供水”是法律上的称谓,一般俗语称之为“自来水”,它是供水企业向用户出售的产品,双方形成的是一种合同法上的买卖关系,这个合同的“标的”就是“自来水”,其未出售前的权属责任属于供水企业,是供水企业的财产,属于刑法第264条所表述的“公私财物”的范畴。

  盗用城市供水,是指用水户包括公民、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等,为达到不交或少交水费目的,采用隐蔽或者其他不正当非法手段不计或少计用水量的行为。通过计量仪表盗水,企、事业单位及洗浴、餐饮业等通过破坏供水管道、动用公共消防用水的行为扰乱了城市供水正常生产经营秩序,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对城市供水企业的合法财产和合法经营权造成了侵害。因此,偷水实属触犯刑法,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将被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此次案件办理过程中,办案机关对该起盗窃城市供水案件进行了长达一年多的艰辛取证、确认等工作,并经反复核准涉案金额,最终认为两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构成盗窃罪,应依法予以惩处。

  加大力度打击偷水行为

  近年来,广州市高度重视采取技术、管理、查处手段,对盗用城市供水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今年5月,成立了广州市防范和打击涉供水违法犯罪中心。

  近期,广州市防范和打击涉供水违法犯罪中心就查处了荔湾区河沙村陈某私自从公共供水主管中接通自来水管,偷窃自来水,同时高价向租户收取高额的自来水费的案件。

  另查处了一宗海珠区怡乐路某物业承包商蒋某私自拆除自来水公司注册水表、接通自来水管,从公共供水主管中偷窃自来水,同时高价向租户收取高额的自来水费的偷水个案。

  举报偷水行为可获奖金

  为鼓励广大市民踊跃举报偷盗水行为,广州市防范和打击涉供水违法犯罪中心对盗窃城市公共供水等涉供水违法犯罪活动进行举报的人,可按追收回自来水费的一定比例予以奖励。

  市民可拨打110报警电话或96968(供水热线)进行举报,对举报者信息会进行保密。 (记者刘幸 通讯员郑宝涛、黄炜摄影报道)

【编辑:贾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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