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韩磊的人生轨迹:从文学青年到杀人凶犯

2013年09月26日 16:52 来源:人民法院报 参与互动(0)

图为被告人韩磊在法庭上接受宣判。李 佳 摄

  ■现场直击■

  14岁因偷窃被行政拘留,进工读学校,18岁因殴打他人再被拘留,22岁因盗窃被判处无期徒刑……触犯法律屡受惩处,充斥着韩磊的人生,如今,他又因故意杀人罪一审被判处死刑。

  站在庭审宣判现场的韩磊,中等个子,身材略微有些瘦削,只是在表情平静的背后,总让人感觉目光游离,似乎与人刻意保持着一份距离。在进入法庭的一刻,记者注意到,他的眼睛迅速地搜索了一下旁听席上的听众,嘴唇动了几下,随后就面无表情。事后,记者听说,那是他在与旁听席上的“发小”打招呼。

  宣判结束后,韩磊的“发小”在法院门口接受记者采访时一再表示:“他是好人。”据他介绍,韩磊曾因盗窃被判无期服刑17年,通过多门自考减刑;喜欢古典诗词,狱中写下数十万字的自传体小说《昔我往矣》。随后,记者拿到了小说节选的一部分内容《十八岁的爱情》(标题为选者自加)。记者注意到,韩磊笔下的自己是这样的:“从小便喜好结交所谓的社会人,讲些江湖义气,也就少不了干些江湖上打架争胜的勾当,架打大了派出所要抓,父母亲要寻他的晦气,便免不了三天两头离家刷夜,和他那群哥们儿兄弟一处鬼混。”

  2012年10月5日,服刑17年的韩磊出狱,“发小”们去迎接他。之后,他们发现,回归社会后毫无酒量的韩磊,每顿饭都要喝几两,喝完东拉西扯,不喝又睡不着觉,甚至一度神经衰弱。

  摔童后,韩磊在接受检方提讯时曾痛哭,“造成这种惨剧,虽是突发事件,也是很多原因综合在一起,但您一定要判我死刑,我真不活了,我这几十年每天都特别痛苦,我恨得不想活了。”

  韩磊的“发小”还表示,韩磊家里已经准备了钱(包括借的钱),愿意给被害者一方进行赔偿。不过,此前被害人家属撤回了民事诉讼请求,原因是认为韩磊在狡辩,在推卸责任,同时认为不论多少钱也挽不回孩子的生命。

  韩磊的辩护律师认为,由于此案社会关注度高、民愤极大,宣判结果在预料之中,但又认为判决“太重”,表示自己会尽快会见韩磊,建议他上诉。

  ■连线法官■

  为何是故意杀人而非过失致人死亡

  此案宣判后,审判长张鹏就此案的定性、量刑等回答了媒体记者的提问。

  张鹏介绍说,此案控辩双方争议最大的一点,就是韩磊作案时在主观上是否明知其所摔的对象是孩子。他认为,由于作为犯罪构成主观要件的明知仅存在于行为人的意识之中,因此认定行为人的主观心态只能从客观证据出发,根据主客观相一致的原则,运用经验规则与逻辑规则形成判断,以此来推定行为人的主观心态。

  本案中,从整个案发过程、现场客观条件以及韩磊案发前后的行为举止、精神状态来看,韩磊虽然案发前曾经饮酒,但尚未达到醉酒状态,其当时不可能不知道抓在手中举过头顶后摔下的对象是孩子。根据经庭审质证确认的证据,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证明韩磊作为一个案发前后意识均处于清醒状态而且对于案发经过、争执细节等有清晰记忆的成年人,突然在举起并摔下孩子的约两秒钟关键时间内丧失辨认能力的事实。因此,韩磊关于其不知道车内是孩子的辩解及其辩护人的相关辩护意见,明显有违社会公众一般经验常识,且与在案证据反映出的韩磊的精神状态及主观心态不相符,故法院不予采纳。

  对于韩磊的辩护人提出的对韩磊应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定罪量刑的辩护意见,法院并未采纳,张鹏解释说:所谓过失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因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造成被害人死亡的后果,行为人在主观上没有杀人的故意。而本案被告人韩磊作为一个心智健全的成年人,因不能正确处理与他人的纠纷,迁怒于无辜的幼儿,采取极端手段,将孙某某抓起举过头顶并猛摔在地,致孙某某重度颅脑损伤死亡,韩磊在主观上具有泄愤报复的杀人故意,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幼儿死亡后果发生仍然有意为之,完全符合故意杀人罪的犯罪构成。

  张鹏最后表示,韩磊仅因口角之争对幼童施暴,手段残暴,情节极其恶劣。且韩磊属于累犯,说明其具有极大的人身危险性,法院对其判处死刑,也体现了刑法罪刑相适应原则,凸显了法律的公平和公正。

  ■采访手记■

  是什么让暴戾之气盛行

  “大兴摔死幼童案”主犯韩磊被判处死刑,如其辩护律师所言,宣判结果是预料之中,因为法律必惩恶徒。

  当得知韩磊举起两岁女童柔弱的躯体并重重摔下之时,全社会都为之震惊、愤怒。一场日常生活中的普通纠纷升级到毫无人性的暴力冲突,一名两岁大的女童在睡梦中命丧毒手,极端事件背后,人性何在?不管韩磊经历了怎样的人生,也不管什么原因促使他“恶向胆边生”,但那一刻,在他身上,人性沉坠,戾气升腾,犹如魔鬼附体。

  虽然韩磊事件只是极端个案,但如果把它放在一种日益浮躁、恶性事件频发的社会背景之下,很多人都会感到一种深刻的无力和恐慌。

  我们看到,大到一个区域的地块拆迁,小到一个车位,都充满了“后退半步即是输”的斗争气息。传统意义上的“退一步海阔天空“的谦让,被当成不合时宜的落伍。于是,在各种不服输的争斗中,我们总能看到惨烈的场景出现。

  有专家认为,极端暴力事件不仅会对家庭和社会造成伤害,更会导致公众普遍产生恐慌心态,政府应首先对极端暴力事件的实施者依法严加惩处,原则问题绝不能含糊。

  从“长春盗车杀婴案”到“北京大兴摔童案”,一个个极端案例背后隐藏的负面因子不能不引起人们的警惕。这是我们每日生活的地方,是我们的家园,没有人可以置身事外。如何阻止这一切继续恶化,成为我们每个人不容回避的命题和使命。(记者 刘吟秋 通讯员 常 鸣)

【编辑:王硕】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