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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新信访复查复核办法删掉“无理缠访闹访”字眼

2013年09月27日 09:56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前日,广东省政府公布《广东省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办法》(下称《办法》)。办法替代2007年1月施行的《广东省信访事项复查复核暂行办法》,规范全省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

  新旧办法在结构和内容上都发生了较大变化。新办法共有五章、三十条规定,较原办法增加18条。新办法细化了复查复核申请条件,明确了不属于复查复核事项的受理范围。同时,《办法》删除了“无理缠访闹访”字眼。(记者徐一斐)

【编辑:贾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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