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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发百万补偿牵出受贿案 广西一水库移民局长获刑

2013年09月27日 13:50 来源:广西新闻网 参与互动(0)

  3年前,来宾市兴宾区两个行政村的几千名村民,莫名其妙地额外收到一笔“土地补偿款”,总额达123万余元。殊不知,这笔钱是兴宾区水库移民局错发,事后仅得回大约5000元。有关部门通过调查此事,又牵出该局局长梁某受贿案。近日,兴宾区法院一审此案,当庭判决梁某为错发百万元补偿款一事负责,以受贿罪和玩忽职守罪判处梁某有期徒刑10年半。

  2010年9月,兴宾区平阳镇中山村和迁江镇印山村共12个村民小组的数千名村民,以户为单位从村民小组长那里额外领到一笔“水库淹没土地补偿款”,总额达到123.7万元。有关部门事后调查,这笔钱实属错发。原来,早在2010年之前,由于建设桥巩水电站,国家需要对库区上游被淹没的土地进行补偿,而水库上游被淹没河道的裸岩石砾地和滩涂都是国家所有,不属于补偿范围。水库移民局却把裸岩石砾地和滩涂共1211.53亩,按照荒草地的补偿标准每亩给1021元,统计出这笔补偿款总共为123.7万元,与其它被淹没土地的补偿款一起造册上报。

  2010年9月,在兑付桥巩水电站的水库淹没土地补偿款时,兴宾区水库移民局将这笔钱由上述村庄分发给村民。事后,村民只退回大约5000元,还有123.2万元一直追不回来。别的村庄村民见没有分得这笔补偿款,纷纷上访。

  错发补偿款事情发生后,兴宾区有关部门对时任兴宾区移民局局长梁某展开调查。梁某除了承认对“错发”事件审查不严外,还交代自己曾经收受过他人贿赂。

  根据梁某交代,2009年8月,他开始担任兴宾区水库移民局局长职务。通过别人介绍,他认识了柳州山河水电建设公司来宾红水河分公司项目经理李某等人。由于水库移民局长是个“肥缺”,李某等人为了日后能获得该局发包的移民工程项目,逢年过节就以送礼、帮其及其亲戚装修房子为借口向梁某行贿,另外梁某也以借钱的名义向其中的人借钱,但均未写有借条,先后收受李某等人共计55万余元。后来在兴宾区五山乡三利水库移民安置点的房屋修缮、外墙装修、巷道水泥硬化等项目中,梁某均把这些项目“照顾”给了经常向其行贿的李某等人。今年4月24日,梁某因涉嫌玩忽职守罪和受贿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9月18日,兴宾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并一审宣判,以受贿和玩忽职守两罪并罚,决定对梁某执行有期徒刑10年6个月。记者黄必成  通讯员黄宏波

【编辑:王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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