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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贩毒受审母内疚当庭痛哭

2013年09月27日 15:56 来源:广西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刚满15岁的少女小娟(化名),为讲义气帮朋友出卖毒品被起诉受审,博白县人民法院少年审判法官亲切地和小娟面对面地进行法制教育时,小娟流泪认罪服法,其母亲因对小娟缺少关爱和管教感到内疚,当庭失声痛哭。

  1997年出生的小娟因母亲生病家里经济困难,便从初中辍学跟随他人到广东打工,贪玩的她在KTV里认识了莫某,莫某平时请小娟吃住玩乐都出手大方,后来莫某让小娟帮带一小包毒品海洛因卖给他人。小娟讲情义也没有拒绝直到被公安民警当场抓获,才知道莫某是毒瘾子和毒贩子。

  “小娟,你是个好孩子,你是因为母亲生病,家里困难才辍学出去打工的。但是作为一个女孩子,无论在哪里你都要学会自尊自爱,交友更加要谨慎,不能因为贪小便宜,得到别人的一点恩惠,犯法犯罪的事情你都去做,你的行为不仅害了你自己,还害了别人,让你年老的父母伤心落泪,更让你贫穷的家雪上加霜。通过这件事情,希望你能好好地反思,亡羊补牢尚未晚。”在法庭上,少年审判法官一改往日法官高高在上的威严,以一个“知心姐姐”的身份对被告人小娟循循善诱,宣法、教育两不误,小娟听得很认真,知道自己做错了事一直在啜泣并当庭誓言要改正错误,重新做人。

  “作为小娟的母亲,你怎么放心自己未满十六岁的女儿独自远去广东打工呢?据法庭了解,你现在南宁打工,为什么不把小娟带在身边?对自己的孩子多一点关爱,多一点约束,自己的孩子要冷暖自知,这样才能健康成长。”少年审判法官不忘提醒来参加小娟庭审的母亲。“我们有错,把她一个人放到那么远的地方,没有好好关爱和管教好她,是我们害了她呀!”小娟的母亲不停地说对不起,当庭流泪痛哭。

  在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法庭法制教育环节,博白县法院少年审判法官总能针对不同的个案,变换角色,换位思考,拉近彼此之间的距离,进行心与心的交流,启发当事人反思,引导其正确面对审判,走出阴霾,热爱生活,达到法律惩罚一个教育一片的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编辑:王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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