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喀则警方破获文物盗窃案 两尊佛像被追回
2013年4月2日至4日,经过连续3个昼夜的艰苦奋战,日喀则公安机关成功破获定日县“3·31”文物盗窃案件,将犯罪嫌疑人抓捕归案。
2013年3月31日,定日县克玛乡亚古辖村发生一起文物盗窃案件,两尊佛像被盗。由于被盗的两尊佛像分别是国家二级、三级文物,案件受到日喀则地区公安处的高度重视,地县两级公安机关迅速组织警力展开侦查。通过信息技术和传统战法相结合的方法,最终锁定两名重大犯罪嫌疑人泽某和扎某。
经过全方位、全时段的调查访问,4月2日,专案组在仁布县检查站将犯罪嫌疑人扎某抓获。通过审讯,扎某交代了同伙泽某在拉萨的住所。获此重要线索,专案组立即组织精干力量赶往拉萨,在拉萨市相关部门的大力协助下,4月4日,成功将犯罪嫌疑人泽某抓捕归案。两天后,专案组在日喀则地区努增贵林127号将两尊被盗佛像追回。
随着犯罪嫌疑人的双双落网和文物的追回,这起引起社会关注的“3·31”文物盗窃案件案情变得明朗。据犯罪嫌疑人交代,今年3月29日,两人着手准备到定日县进行盗窃,并在3月31日凌晨悄悄潜入米某家的经堂,将两尊佛像装进事先准备好的背包中,连夜逃往日喀则。由于前往拉萨途中检查比较严,扎某就负责把被盗佛像寄存在日喀则老乡家柴房内的牛粪堆里,泽某则乘坐客车前往拉萨联系买家。孰料,从盗窃到被抓捕,两人的发财梦才不过短短4天。
2013年7月3日,经定日县人民法院判决,犯罪嫌疑人泽某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记者 张黎黎)